墙道之二

人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中立地带,只有谁在管你的问题

都在罪恶之下。
罗马书 3:9

有人说,不信神的人只是在按自己的方式生活,没有人管,自由自在,生活可控。这听起来很合理,却建立在一个根本错误的前提上——人在堕落之后,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自主”这回事。

保罗在罗马书第三章说了一句简短到几乎像判决书的话:”都在罪恶之下。”犹太人,希腊人,没有例外。不是”有些人”,不是”大多数人”,是所有人,在认识主之前,都活在罪的辖制之下。

没有中立地带

人有一个很深的幻觉,认为自己可以站在中间——不特别信什么,也不特别反对什么,保持独立,自己做主。但圣经告诉我们,这个”中间”根本不存在。

约翰福音8章34节,主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以弗所书2章2节说,不认识神的人是”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那空中掌权者的首领”。罗马书6章16节说,人要么做罪的奴仆,要么做顺从的奴仆,两者必居其一,没有第三个选项。

那种以为自己”不在任何人之下”的感觉,只是仇敌让你感觉舒适的幻觉。一条鱼在水里游,感觉不到水的阻力,但它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水。

罪权的特征:你感觉不到它

罪的辖制最厉害的地方,是它让人感觉不到被管。一个被欲望驱动的人,觉得自己是在追求自由;一个被骄傲控制的人,觉得自己是在坚持原则;一个被恐惧左右的人,觉得自己是在谨慎行事。

辖制越深,越感觉不到辖制。这正是它的可怕之处。

保罗在罗马书7章描述自己在律法之下的挣扎时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这不是一个软弱的人的特殊经历,这是人在罪权下的普遍处境。人的意志是破损的,无法靠自己的力量走出这个循环。

所谓”可控的生活”是什么

有人说,不信靠神,生活会更可控。但控制在谁手里?这个”可控”的幻觉背后,是更大的不自由——是罪的惯性,是肉体的欲望,是这个世界系统的拉力,是仇敌一贯的策略:让你觉得自己在掌舵,其实船早已漂向暗礁。

真正可控的生活,只有在造物主的手里才能找到——不是因为祂剥夺了你的选择,而是因为只有祂才知道你是谁,你被造来做什么,以及什么对你才是真正的益处。

出路:从一个权柄转向另一个

罗马书6章17至18节说:”你们从前虽然是罪的奴仆,现在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做了义的奴仆。”

注意这里的结构——不是”从奴仆变成自由人”,而是从一种奴仆变成另一种奴仆。因为人本来就是被造来归属于某个权柄的。问题从来不是”有没有人管你”,而是”谁在管你”。

在罪权下,你是罪的奴仆;在主的权柄下,你是义的奴仆。前者带来的终点是死,后者带来的终点是生命。这不是一个对等的选择,这是完全不同的两条路。

这也是为什么奔向神不是软弱而是智慧——不是从力量中退出,而是从虚假的控制中出来,进入真实的自由。而万有既然都服在祂的脚下,那么靠祂而活,才是唯一真实的站立方式。

认清处境,才能做出真实的选择

保罗说”都在罪恶之下”,不是为了让人绝望,而是为了让人清醒。认清自己的处境,是走出这处境的第一步。

一个以为自己不生病的人,不会去看医生。一个以为自己没有问题的人,不会去寻求帮助。但当一个人真正看见自己”都在罪恶之下”,他才会真正明白他需要的不是更多自律,不是更好的计划,而是一个能把他从这个辖制里拯救出来的主。

神既将儿子赐给我们,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罗马书 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