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夸自媚以为他的罪孽终不显露:自我麻痹是如何运作的
诗篇36:2——罪最狡猾的地方,是先让人说服自己没事
诗篇36:1告诉我们,罪在人心里说「我眼中不怕神」。但一个人怎么能活在这种不惧怕神的状态里,还不感到良心不安?诗篇36:2给出了答案:自夸自媚。
「他自夸自媚,以为他的罪孽终不显露,不被恨恶。」这是罪最狡猾的地方——它不是直接让人去犯最坏的事,而是先在人心里建立一套自我安慰、自我说服的系统,让人觉得一切都没问题。
为什么人需要自我说服
人是有良知的。当一个人的想法或选择与神的命令不符时,良心会发出警告——夜里发慌,心里不安,感到自责。这恰恰是圣灵在人心中的工作。罪不能容忍这种不安,于是它发展出一种机制:用「自夸自媚」来抵消良心的声音。
自夸自媚不一定是大声宣扬自己多好。更多时候,它是一种安静的、内在的自我说服:我大概没问题。我比很多人好多了。神总不至于真的审判我。
自夸自媚的几种版本
这种自我麻痹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面貌。第一种:「没有神,没有审判,死了一了百了。」这是最直接的版本,把审判的可能性从头脑中彻底清除。第二种:「以后再悔改,我还有时间。」这种人把生命的掌控权放在自己手里,以为来日方长,审判的事可以一直推后。第三种:「我算好人,做了不少好事,神总该给我点面子。」用自己的标准代替神的标准,用好行为和神做交易。
第四种更隐蔽,往往出现在教会里:「我懂教义,我站得正,我比那些人好。」这是用宗教知识和道德优越感来麻痹自己。这类人可能每周去教会,可能能背不少经文,但心里真正的声音是:我不需要那么彻底地悔改,我已经够好了。
以为罪孽终不显露
「以为他的罪孽终不显露,不被恨恶」——这句话揭示了自夸自媚背后的核心逻辑:对神的审判持侥幸态度。这种侥幸不是明确的无神论,而是一种模糊的假设:就算有审判,也不会轮到我,或者到时候再想办法。
这种心理让人可以在表面上过着还算正常的生活,同时在内心一点一点地允许罪的声音做主。时间长了,言语开始带出诡诈,与智慧善行断绝,进而主动筹算罪恶。自夸自媚是这条下坡路的第一步缓冲垫。
真实的镜子
诗篇36:2是一面让人很不舒服的镜子。因为当我们读它的时候,最容易做的事,就是把「他」指向别人——那些「真正的恶人」。但大卫写这首诗,是给会众公开唱诵的,不是写给「外面的坏人」看的。
这段话是在对每一个在会众中的人说:你里面也有这个声音,你也会自夸自媚,你也会对自己说「没事的」。问题不在别人,问题在你我里边那个不断寻求自我安慰的机制。
诗篇36篇整体的信息是:只有当人停止自夸自媚,真实地看见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才能真正转向神。而转向神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投靠在祂翅膀的阴下,意味着承认自己无法靠自己撑住,意味着需要那位为我们死、为我们复活的救主。
你上一次真实地停止为自己辩护,是什么时候?
你上一次让神的光真正照进你心里,是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