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人子的人有祸了:犹大的悲剧警示
一个看似矛盾的宣判
耶稣说的这句话包含了一个神学难题:“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这是神的预定;“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这是对犹大的严厉宣判。
如果基督受害是神预定的,如果经上早已写明,那么执行这个计划的人——犹大——是不是就可以说:”我只是在成就神的计划”?他的罪是不是就应该被免除?
但耶稣的话很清楚:预定不等于免责。犹大出卖耶稣虽然应验了预言,但他依然要为自己的罪负完全的责任。
犹大到底做了什么
让我们先看犹大的罪行。他不是一时冲动,而是蓄意背叛:
犹大的罪包括:为了三十块银钱出卖老师、用亲嘴作暗号让人捉拿耶稣、三年跟随却始终不信。约翰福音12章还记载,犹大是个贼,常取钱囊里的钱(约12:6)。
更关键的是,犹大知道耶稣是谁。他看见耶稣行神迹,听见耶稣的教训,甚至被耶稣差遣出去传道、赶鬼。但他明知道耶稣是神的儿子,却仍然选择出卖祂。
这与彼得说的”你们做这事是出于不知”完全不同。钉死耶稣的众人可能不完全明白耶稣的身份,但犹大是明知故犯。
后悔≠悔改
犹大后来确实后悔了:
犹大承认自己有罪,把银钱扔回圣殿,这难道不是悔改吗?关键的区别在于:犹大后悔了,但他没有归向神。
真正的悔改(μετανοέω)是转向神,承认罪并求神饶恕。但犹大只是后悔自己的选择(μεταμέλομαι),却没有转向耶稣求饶恕。他把钱扔回圣殿后,就出去吊死了(太27:5)。
对比约瑟的兄弟们:他们也犯了重罪(卖弟弟为奴),但他们真实悔改,犹大甚至愿意代替便雅悯受罚。最终他们得到了约瑟的饶恕。而加略人犹大,虽然后悔,却选择了自杀而非悔改。
彼得的对比
更明显的对比是彼得。彼得也背叛了耶稣——三次不认主。但彼得的结局与犹大完全不同:
彼得痛哭,这不只是后悔,而是真实的悔改。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海边三次问彼得“你爱我吗?”(约21:15-17),恢复了彼得。彼得后来成为初代教会的柱石,为主殉道。
犹大和彼得都背叛了耶稣,但一个自杀,一个复兴。区别在哪里?彼得转向了主,犹大转向了死亡。
预定≠免责
回到最初的问题:犹大出卖耶稣既然是预定的,他为什么还要负责?
因为预定不等于强迫。神预知犹大会出卖耶稣,也使用这个罪行成就救恩计划,但犹大是出于自己的贪婪和不信而选择背叛。他不是被迫的,而是主动去找祭司长(太26:14),主动要钱,主动找机会出卖。
约翰福音13:27说:“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但这不意味着犹大是无辜的。撒但能入他的心,是因为他早已打开了门。约翰福音6:70记载,耶稣早就说:“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犹大三年跟随耶稣,却从未真正相信。
就像约伯的苦难:撒但造成了约伯的痛苦,神许可了,但撒但依然要为自己的恶行负责,神的许可不等于神认可撒但的恶。同样,犹大出卖耶稣应验了预言,但他依然要为自己的选择负完全的责任。
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耶稣说“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这是何等严厉的宣判!这意味着犹大的结局比从未存在还要糟糕。
使徒行传1章记载了犹大的结局:他用不义之财买了一块田,后来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徒1:18)。彼得说:“犹大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份…要另外有人得这使徒的位分。”(徒1:17,25)
犹大失去了使徒的位分,失去了救恩,失去了永生。这一切不是因为神不给他机会,而是因为他选择了背叛,又拒绝了悔改。
结语:唯有真正悔改才有出路
犹大的悲剧告诉我们几个真理:
第一,预定不等于免责。神能够使用人的罪行成就祂的计划,但人依然要为自己的罪负责。犹大出卖耶稣应验了预言,但他的罪没有因此减轻。
第二,后悔不等于悔改。犹大后悔了,承认有罪了,把钱扔回去了,但他没有转向神求饶恕。真正的悔改是归向神,而不只是懊悔自己的选择。
第三,知道真理却拒绝真理是更大的罪。犹大跟随耶稣三年,看见神迹,听见教训,却始终不信。这比那些“出于不知”而钉死耶稣的人罪更重。
第四,任何时候转向神都不算晚。对比彼得:他也背叛了主,但他痛哭悔改,主就恢复了他。对比约瑟的兄弟们:他们也犯了重罪,但他们真实悔改,就得到了饶恕。
犹大的悲剧不是因为他的罪太重,而是因为他拒绝了悔改。耶稣说“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不是因为神不愿意饶恕他,而是因为他自己选择了灭亡的道路。
这对我们的警示是:不要以为神的预定就可以免除我们的责任,不要以为后悔就等于悔改,不要拒绝转向神的机会。唯有真正悔改归向神,才能得到罪的赦免和生命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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