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讨厌大使命这个词:题外话一
承接前文关于饶恕神学的讨论,今天我想谈另一个被误用的概念:“大使命”。这个词在今天的教会中被广泛使用,但我必须直言:我非常讨厌这个词。
圣经从未用过”大使命”
让我们回到圣经原文。马太福音28:19-20记载的是什么?耶稣只是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祂并没有称之为”大”使命。
这个”大使命”的标签是后人加上的,是人为的宗教包装。当我们给神的话语贴上人造标签时,往往会扭曲原本简单而深刻的真理。
短宣热潮的讽刺
今天的教会对”大使命”的理解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现象:花巨资到几千英里外短宣,却连家门口邻居的名字都叫不全。
多少人热衷于昂贵的海外短宣,拍照、写见证、感动流泪,回来后继续对小学、中学、大学的同学视而不见,把他们当作路人。这难道是耶稣的本意吗?
使徒行传1:8的次序很清楚:“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注意这个次序:先是耶路撒冷,然后才是地极。
但今天许多人的做法是:跳过耶路撒冷,直奔地极。这种传福音方式合乎圣经吗?正如基督徒在饶恕上的困境一样,我们在传福音上也陷入了类似的误区。
耶稣说”去”,不是说”远去”
耶稣的”去”(πορεύομαι)在希腊文中是一个简单的动词,意思是”行走、前进、去到”。祂没有说”远去”,没有说”花大价钱去”,更没有说”忽略身边的人去远方”。
“去”可以是去隔壁邻居家,去附近的咖啡店,去工作场所。为什么我们要把简单的”去”理解成必须要坐飞机、花几万块的”远征”?
当腓利在撒玛利亚大复兴的时候,圣灵却叫他去旷野向一个埃塞俄比亚的太监传福音。神的带领有时是去远方,有时是去身边。但我们不能本末倒置,用远方的”宏伟”来掩盖身边的失职。
宗教包装下的虚假热心
“大使命”这个词容易让传福音变成一种宗教义务,一种可以量化的任务。仿佛参加了短宣就完成了”大使命”,仿佛捐钱支持宣教就履行了责任。
但耶稣要的不是这种宗教热心,而是生命的见证。一个连邻居都不认识、同事都不关心的人,跑到远方去”传福音”,这样的福音有多少说服力?
更讽刺的是,这些短宣往往需要本地教会花费巨额资金。这些钱如果用在本地的福音工作上,用在关怀社区、服务邻舍上,岂不是更符合耶稣”先在耶路撒冷”的教导?
回归简单的顺服
让我们撕掉”大使命”这个标签,回到耶稣简单的话语:“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这不是一个宏伟的计划,而是一个简单的顺服。
从你的家人开始,从你的邻居开始,从你的同事开始。不需要护照,不需要募款,不需要拍照留念。只需要一颗真正爱人灵魂的心,和愿意在日常生活中为基督作见证的勇气。
如神有大爱吗这个问题一样,我们需要警惕那些人为添加的修饰词。神的话语已经够完备,不需要我们的包装和夸大。正如我们在当心人加给神的标签中要提醒的,这些标签往往会偏离真理的核心。
真正的”去”是什么?
真正的”去”是带着基督的生命,去到神安排你的每一个地方。可能是办公室,可能是学校,可能是邻里社区。在那里活出基督,在那里传扬福音,在那里显出光和盐的本质。正如我们将在基督徒不要做光做盐中探讨的,你们已经是光是盐,不需要努力”做”成什么。
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是在顺服耶稣的话,而不需要”大使命”这个标签来激励我们。顺服不需要宗教包装,爱也不需要距离来证明。
愿我们都能回到圣经的简洁表达,回到耶稣话语的原意。不要让人造的标签和概念遮蔽了神话语的纯正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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