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劭恺声明:高源剽窃案

作
简
者
介
曾劭愷(牛津大学哲学博士 DPhil, Oxon),哲学学院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3年7月迄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国际胜任力培养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学术与谘询专家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卡尔.巴特(Karl Barth)、十九世纪德国思想史研究。与清华大学瞿旭彤教授共同主持商务印书馆“汉语巴特文库”专著及译丛出版计划。为北美巴特学会(KBSNA)于美国宗教学学会暨圣经文学协会2019年年会(AAR/SBL Annual Meeting, 2019)受邀专题讲员。其专文 “Barth and Actualistic Ontology” 被收录为普林斯顿研究生课程“Theology of Karl Barth”(George Hunsinger教授主授)之指定阅读教材。
今日看到国内奥古斯丁学界领军学者周伟驰先生发表声明,举报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高源剽窃,声明文中提及本人:“浙江大学曾劭恺教授也被他(高源)剽窃过,他居然还反过来污蔑曾劭恺剽窃他”。
本人在此声明,周伟驰博士相关陈述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最初发现高源的惯性剽窃行为,乃是作为德国顶级宗教哲学期刊《Neue Zeitschrift für Systematische Theologie und Religionsphilosophie》(NZSTh,收录于A&HCI等四十多个索引)编委,收到国内学者举报高源剽窃国内奥古斯丁学界领军学者周伟驰先生的文章。1NZSTh编辑部委托国内第三方学者团队调查举报内容,调查结果已经出炉,断定高源严重剽窃。附件(六)是调查报告。
NZSTh编辑部经仔细调查,确认高源严重剽窃,然而该刊所属出版社De Gruyter学术伦理委员会仅判定高源轻微剽窃,理由为人工智能(AI)比对结果显示查重率低于严重剽窃标准。由于出版社学伦会乃是依当前相关规定进行判决,因此本人接受判决结果,但AI结果并不能说明高源的行为未构成严重剽窃。
2023年底,本人投稿至国际期刊《Religions》,不巧高源是三位外审之一,他认出本人的身份,并在评审意见中控诉本人剽窃他2021年发表于《现代哲学》的论文,《再论罪与人性——重思巴特对奥古斯丁罪与人性观的批判问题》。由于他要求编辑部保密,因此编辑部无法将他的指控转发给本人,致使本人无法回应指控,只能说明高源《再论罪与人性》乃抄袭自本人,其中独创论点皆由本人首先提出。《Religions》编辑部告知本人,《再论罪与人性》是否构成剽窃,需由《现代哲学》编辑部定夺。本人按《Religions》编辑部要求,已向《现代哲学》举报高源,以下为举报内容。
简言之,高源《再论罪与人性》明文针对本人2018年发表的论文《罪与人性—巴特实动主义对奥古斯丁罪论的重新诠释》(附件一)进行反驳。2然而,高源将与本人观点相反的立场加诸于本人,并剽窃、抄袭了拙文《罪与人性》的观点、论证,甚至逐字抄袭其中引文的中文翻译。除此以外,高源引用国内学者张旭教授的著作时,亦明显违反了剽窃的相关规范。
由于通篇论文剽窃、抄袭的内容甚多,现仅举关键例证,以说明整体舞弊情况。以下例证(一)至例证(三)所指证的内容,已足以构成严重剽窃。其馀例证、佐证,则进一步说明《再论罪与人性》一文剽窃、舞弊的具体情况。
一
例证(一):逐字抄袭
《再论罪与人性》开篇第一句话,即已构成逐字抄袭:
正如奥古斯丁所经历的两次皈依[脚注1],巴特思想也经过了两次转型,一是从自由主义转向基督教激进主义,另一个是从辩证神学向教会教义学的理论转型。[脚注2]3
这句话与巴尔塔萨(Hans Urs von Balthasar)1951年钜著《卡尔.巴特:其神学的样貌与意义》(Karl Barth: Darstellung und Deutung seiner Theologie)当中一段文字几乎完全相同。这段文字英译版如下:
Just as Augustine underwent two conversions… so too in Barth we may find two decisive turning points. The first, his turn from liberalism to radical Christianity… The second was his final emancipation from the shackles of philosophy, enabling him finally to arrive at a genuine self- authenticating theology. (笔者译:正如奥古斯丁经历了两次皈依,我们也可以在巴特这里发现两次关键的转型。其一是从自由主义转向激进的基督教…。其二是他从哲学的锁链得著释放,使得他终能达到一种真正自我验证的神学)。4
高源笔下这句话,并未置入引号,在这句话的两个脚注,乃至通篇论文中,也都未曾提及巴尔塔萨。高源笔下这句话与巴尔塔萨唯一的明显差别在于,论及巴特第二次“皈依”时,巴尔塔萨在以上引文中的描述是“他(巴特)从哲学的锁链得著释放,使得他终能达到一种真正自我验证的神学”,而高源的描述则是“从辩证神学向教会教义学的理论转型”。然而,以“从辩证到类比”(from dialectics to analogy)或“从辩证到教理”(from dialectics to dogmatics) 的转型解读巴特,正是巴尔塔萨笔下巴特思想生平叙述的核心立论。5
高源在此处加上了一个脚注,说明这“两次皈依”的说法源自张旭教授:“张旭《上帝死了,神学何为?——20世纪基督教神学基本问题》,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46-71页。”但凡熟悉张旭教授著述的读者皆知,他这部大作旨在为读者引介20世纪神学思想,而他早先论述巴特的大作则旨在引介巴特思想。张旭教授采取了巴尔塔萨的诠释范式来引介巴特,自己并未提出前沿的诠释模型。
在《再论罪与人性》当中,高源将张旭教授引自巴尔塔萨的文字拿去当成高源自己的创见。高源使用那句话,不但未曾置入引号,甚至还在句中的脚注中插入了自己的解释,令这句话看起来像是他自己的发现。在句终的脚注中,高源更未指出这句话出处的页码,而仅是指向了张旭教授著作“第46-71页”。这种引用方式,明显违反规范:但凡逐字引用的文字,应当置入引号,并且说明准确出处的页码。高源的脚注,令他论文第一句话看起来像是他自己融会贯通后提出的洞见,而非逐字引用。这种在客观上(且不论高源的主观用意)误导读者的引用方式,无疑构成了严重的逐字抄袭。
二
例证(二):逐字抄袭
高源在《再论罪与人性》一文中声称自己是在反驳本人对巴特及奥古斯丁的诠释,实则却巧妙地剽窃了本人的诠释。在分节题“一、拉丁西方神学根基的危机? 巴特对奥古斯丁罪与人性观批判的讨论”(第82-83页)底下,高源详细却又选择性、断章取义地引用了拙文《罪与人性》,进而将一套与本人立场截然相反的结论加诸于本人(关于这点,以下会有更详细的说明)。
总而言之,高源如此选择性地引用并扭曲本人的文本,使他得以在下一分节(“二、‘罪-人性-意志的捆绑’: 晚年巴特与晚年奥古斯丁诠释之比较”)中剽窃本人的观点、甚至抄袭本人的著述时,较不易被评审发现。高源在第84页写道:
其次,在堕落之后,天性并没有因现实存有(sein/dasein)的败坏而失去良善,人性一方面被“上帝与人强有力并至高的实在性”所命定,另一方面“从下方,它(人的存有)不断地……以一种邪恶但非常可感知的方式所命定”[脚注5:See 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IV/3, p. 477.]。双重命定的人性被清晰地勾勒出来了。6
这整段引文都不是高源自己阅读一级文献发现的,而是抄袭自拙文《罪与人性》:
他(巴特)强调,在“败坏的景况”中,人的“存有(Dasein)是全然而彻底腐朽的” [脚注:IV/1, 492]。一方面,人之存有“从上方”被耶稣基督里“上帝典人强而有力并至高的实在性”所命定 [脚注:IV/3, 477]。另一方面,“从下方,它(人的存有)不断地”被实动的罪行“以一种邪恶但非常可感知的方式”所“命定”。[脚注:同上] “天性”与“罪”水火不容,但对于人的存有而言,两者皆是完全而非局部的命定。7
该段源自巴特《教会教义学》的引文中译乃是出自本人,而高源直接挪用了本人的译文,连自己参考原文、重新翻译的步骤都省略了。
三
例证(三):逐字抄袭
在同一个段落的结尾,高源再次抄袭拙文《罪与人性》的引文中译,以及本人对引文的阐述:
在以上“罪”与“人性”两方面的观察基础上,巴特认为“意志的捆绑”并非指腐败的天性导致邪恶的行为(因为天性在堕落中也是全然良善的),而是堕落历史境遇中败坏的人之存有的“不能不犯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八章34节)。在这最简短的圣经表述中,我们拥有整个意志的捆绑的教义。Non postest non peccare(不能不犯罪)是我们对罪恶而怠惰之人所当作的形容。”[脚注6:Ibid., p. 495]8
以下是本人在《罪与人性》中对“意志的捆绑”及“不可能不犯罪”的阐述:
巴特主张,“意志的捆绑”的真义,并非腐败的天性注定了邪恶的行为。“意志的捆绑”属乎存在的范畴,而此捆绑是由亚当族类犯罪的历史──包括每个罪人一生所犯的每个具体罪行──所命定的。因此,“意志的捆绑”这概念,只能用现在式主动直陈语气来描述:“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八章34 节)。在这最简短的圣经表述中,我们拥有整个意志的捆绑的教义。Non potest non peccare(不能不犯罪)是我们对罪恶而怠情之人所当作的形容”[脚注:IV/2, 495]。9
请注意:高源此处不但照抄本人的引文中译,而且还将出处标明错了。他在脚注5所标明的出处是“See 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IV/3, p. 477.”,而此处脚注6则标明“Ibid., p.495”,亦即出处“同上”。这是错误的。对应于他脚注6的引文,乃是出自IV/2,不是IV/3。
显然,高源自己根本没有去参考一级文献的出处,而是直接抄袭本人的论文,才会连引文出处都搞错。而高源在前文引用巴特《教会教义学》时,赫然都是引用戈尔维策(Helmut Gollwitzer)那本薄薄的、入门的精选本。在严肃的巴特研究文献当中,作者理当参考巴特原典全文,而不是这样的精选本。
四
例证(四):观点剽窃
戈尔维策的巴特《教会教义学》精选本英译版仅有272页,要从其中得到像高源论文当中那样一套有系统的神学人类学诠释,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实是,高源在《再论罪与人性》中提出的整套诠释,都剽窃自本人《罪与人性》一文。
高源在第84页脚注1、2引用了《教会教义学》精选本相关片段后,提出以下诠释:
从本体上看,人的天性是上帝恩典的创造物,是“基本的规定性,本原的和不变的”;但罪被拒斥于本体之外,即“本体的不可能性”。换言之,相对于人性/天性作为本体论上造物主的“是”(Ya),“恶”被拒斥于本体之外,是“虚无”(Das Nichtige)的“不”(Nein)。更重要的是,在创世论中人性作为创造物是上帝的恩典和肯定,但上帝并没有创造让人去作恶的“捆绑的意志”。巴特进一步明确地界定“罪”(作为“虚无”)的本质和来源,以作为人的天性(恩典)的一种对立面。10
此处高源又引用了一段《教会教义学》精选本的引文,然后评论道:
巴特展示了一幅较清晰的神学人类学图景,其基本思路是:首先,人的天性/人性最初是上帝的恩典,是一种上帝和人的一种“立约”,因而是本原上的纯善。而罪(“虚无”)是疏远、背离、没有恩典的存在,其本质是“背离”,其动机是骗取上帝的荣耀和权力,故而是一种本体的不可能性。其次,在堕落之后,天性并没有因现实存有(sein/dasein)的败坏而失去良善……。其次,在堕落之后,天性并没有因现实存有(sein/dasein)的败坏而失去良善,人性一方面被“上帝与人强有力并至高的实在性”所命定,另一方面“从下方,它(人的存有)不断地……以一种邪恶但非常可感知的方式所命定”[脚注5:See 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IV/3, p. 477.]。双重命定的人性被清晰地勾勒出来了。11
事实上,以上两段文字的关键概念、见解,都是出自本人《罪与人性》一文。关于“本体的不可能性”,本人在《罪与人性》提出以下论述,显示高源的论述内容完全与拙作雷同。
本文将解释,巴特重新定义“天性”为复和(Versöhnung)之历史(Geschichte)“从上方”(von oben)的命定,此命定对于人之存有乃是百分之百的。如是,尽管人的存有已全然堕入罪恶的历史处境,人之天性却始终全然良善而未受腐朽。邪恶腐朽的并非本体范畴的“天性”──罪乃“本体上的不可能性”──而是世界历史(Weltgeschichte)实动的罪行“从下方”(von unten)对存在范畴的“存有”的命定。此双重命定皆为全然的(拉了文:totus-totus)。12
关于“虚无”,本人在《罪与人性》中提出如下解释。
他(巴特)主张,罪作为“非者”(das Nichtige)的一种形式,是纯粹负面的存在。巴特所使用Nichtiges一词非常特别,汉语通常译为“虚无”但这并不妥当。它并非“无有”(das Nichts)或“虚无性”(die Nichtigkeit), 而是“什么都不是”的意思。它既非上帝,亦非受造物;它否定所有的存有,更已预先被上帝彻底而绝对地否定了。因此,罪作为“非者”的存在形式之一,是完全荒谬的。它连寄生于本体天性的资格都没有──它连“天性的腐蚀”都不是。它的实动存在全然外乎于本体的范畴,但正因如此,它的实动对人的存在具有全然的命定性。13
在此定义上,本人又在文中提出:
罪作为非者的一种形式,并非天性的腐败,而是与天性彻底敌对的实动性,是对人之存有的第三个全然命定。人类本体层面的天性在堕落历史中未曾被罪侵蚀;但人类存在层面的存有,却全然被罪腐蚀了。14
关于“虚无”或“非者”与上帝的“是”(Ja)和“不”(Nein)之间的关系,《罪与人性》一文虽未加详述,仅提及上帝「预先」的「否定」,但这在拙作《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当中有详细的阐述。
有趣的是,高源虽在论文一开始即提及本人这部专著,但他通篇论文却只字未曾引用专著的内容。他在82页提出:“在其著作……《巴特罪与恩典本体论: 奥古斯丁主题的变奏》(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 Variations on a Theme of Augustine)中,曾劭恺(Shao Kai Tseng)梳理了巴特与奥古斯丁关于罪与堕落人性的教义关联。”15然而,高源通篇论文皆未引用书中内容。
事实是:高源的论文与本人在著作中的论述之间有太多雷同之处。本人在《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第二章“Barth and Nothingness (CD III/1-3): Barth’s actualistic reorientation of Augustine’s meontological grammar”中写道:
God’s rejection of nothingness does not initially take place in creaturely history, but in the history of God’s time for us, of God’s eternal willing and nonwilling. In this pre-temporal Geschichte God embraced the creature with a gracious Yes and rejected nothingness with a resolute No. But because there is a No to nothingness, the Yes comprises an eternal and pre-temporal history of God’s covenant with the creature in Jesus Christ against the threat and menace of nothingness.From the very beginning (‘zum Vornherein’: this German expression also means ‘a priori’), therefore, the decision of God to create the world includes within itself the covenant of reconciling grace by which Christ has triumphed over nothingness.(笔者译:上帝对非者/虚无的弃绝,一开始并非在受造历史中发生的,而是发生于“上帝为我们的时间”的历史,亦即上帝定意与非定意的历史。在此时间前的历史中,上帝以恩慈的“是”拥抱了受造物,并以坚决的“不”弃绝了非者/虚无。但由于上帝对非者/虚无发出了“不”,因此上帝的“是”就包含了一个永恒的、时间前的历史,即上帝与受造物在耶稣基督里立约而抵挡非者/虚无之恫吓和威胁和的历史。如是,从一开始……上帝创造世界的决定,就在其自身当中包含了基督用之胜过非者/虚无的复和恩典之约)。16
以上论点,皆出现在高源的论文当中。此等雷同,应当不属巧合。
五
例证(五):观点剽窃
此外,如稍早所见,高源采取“双重命定”的框架来解读巴特的神学人类学。高源承认,本人亦如此诠释巴特,但他却误以为这是学界的某种普遍共识(稍后详述)。17
高源所不知道的是,将巴特笔下“双重命定/规定”(twofold determinations)之说发展为一套诠释框架,以解读巴特后期思想的神学人类学,乃是本人对英语、德语、汉语巴特研究的独特贡献。这观点最早表述于一篇2018年的英语论文。18这篇论文经过修改后,作为章节收录于本人2019年的专著,《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Routledge出版)。
此见解之为本人独创的贡献,可见于英语巴特研究泰斗George Hunsinger教授2018年7月10日写给本人的邮件(见下页截图)。他当时作为Routledge出版社巴特研究丛书系列的主编,在读完本人的书稿后写信给本人,并在信中说道:
In the concluding section of your Introduction, called ‘Barth’s Actualistic Inversion of Augustine’s Substantialist Grammar,’ you provide a very illuminating account of how Barth uses the vexing term ‘determination.’ This is the best explanation of what KB is doing with that term that I have seen. (笔者译:在你引言最后题为“巴特对奥古斯丁实体文法的实动转位”的分节中,你对于巴特如何使用“命定/规定”这令人烦恼的词汇,提出了一套发人深省的诠释。在我所见过一切解释巴特如何处理这词汇的解释中,这是最好的解释。笔者注:这部专著使用许多音乐变奏曲的作曲技法作为比喻,“inversion”是音乐和声学当中的“转位”)。

邮件截图
本人以“双重命定/规定”的概念作为诠释关键,解读巴特的神学人类学,后来发表于2019年的权威编著《Wiley-Blackwell Companion to Karl Barth》。19这篇论文被收录于普林斯顿神学院经典课程“The Theology of Karl Barth”指定阅读。由于影响较大,小幅修改后,又分别于2019、2020年以德文、中文,发表于世界顶级的学术期刊。20
上述论文2020年的中文版,请见附件(二)。附件(三)是本人首度发表“双重命定”之说的英语论文。附件(四)是该论文的中文版。附件(五)是《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的导言。这些都足以证明,将巴特笔下“双重命定”的概念发展为诠释框架,乃是本人独创的观点。高源将其当成学界普遍观点,又以剽窃本人论证、论据的方式申论此观点,将这些论证、论据当成他自己的见解。
佐证(一):《再论罪与人性》的诸多低级错误显示作者不熟悉论文所属研究领域
稍早提及,高源采取“双重命定”的诠释框架来解读巴特的神学人类学,并承认这是本人所采取的框架。21但高源对巴特研究领域的陌生,导致他误以为这是学界的某种普遍共识,且误以为“科洛特克(Worf Krötke)、麦科马克(Bruce McCormack)、麦肯尼(Gerald McKenny)”等学者都采取“双重命定论“的巴特诠释“视角及对奥古斯丁批评的立场”。22
这评论有几重事实层面上错误。首先,科洛特克、麦科马克、麦肯尼皆未采取“双重命定”的概念作为巴特神学人类学的诠释关键,而事实是,麦科马克明确否定了这样的诠释(对麦科马克而言,人类存在的命定或规定,仅有实动的维度,没有实体的维度)。其次,除了麦科马克以外,上述作者皆未采取巴特的视角,对奥古斯丁提出“批评的立场”。这些作者都是本人在《罪与人性》一文中提及的,而显然高源自己并未阅读他们的著述。
再者,在英语、德语巴特学界,本人反驳麦科马克学派、重申巴尔塔萨立论的立场非常鲜明,许多世界顶尖的巴特学者也都引用过本人的论述。但凡熟悉当代巴特研究的人,都不可能不知晓2000年延续至今的“剑桥指南之争”(Cambridge Companion debate),而对此争论有所了解的人,都不可能声称本人与麦科马克皆采取“双重命定论”的“视角”来“批评”奥古斯丁。高源此处所犯的错误,显示他并不熟悉巴特研究。
除此以外,《再思罪与人性》还出现了许多技术上的低级错误。例如,高源将德文的Ja拼成Ya。24德文Sein/Dasein作为名词,首字母应当大写,文中却未大写。25在行文中,高源竟将大名鼎鼎的德国学者Wolf Krötke的名讳拼成Worf。26这些例子在在反映出高源对相关研究领域、相关学术语言的陌生。
高源在第82页脚注2提及本人专著《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时,误将Routledge出版社写成CRC Press,并将出版年份(2019)误写为2018(笔者自己有时在行文中写为2018,是为了强调这本书实际发售月份是2018年12月,然而书中出版信息标明的是2019,不是2018)。任何熟悉英语人文学术出版的学者,都不应该不熟悉Routledge出版社。CRC Press与Routledge同为Taylor & Francis集团旗下出版社,隶属于Routledge,但CRC从不出版人文学科著作,仅出版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医学五大学科的书籍。
还有一处稍早提及的:高源抄袭本人引自巴特《教会教义学》IV/2的译文时,误将出处标示为IV/3。这低级错误显示,高源根本没有自己去读过巴特的原典。他的引文以及对该段引文的诠释,皆是剽窃自本人。27
佐证(二):高源并未掌握他所剽窃的巴尔塔萨观点
此外,高源在论文一开始,剽窃了巴尔塔萨的立论(乃至逐字抄袭的程度,如稍早所述)而不自知,理所当然地以为巴尔塔萨笔下“巴特的两次皈依”是个学界不争的事实。殊不知,自1980年代起,云格尔(Eberhard Jüngel)、斯毕克曼(Ingrid Spieckermann)、拜恩特克(Michael Beintker)等学者的成果,已相继撼动了巴尔塔萨范式的根基。取代巴尔塔萨范式主宰地位的,是麦科马克在1995年钜著《Karl Barth’s Critically Realistic Dialectical Theology》所提出的立论。在其中,麦科马克强而有力地说服了许多英语及德语巴特研究的主流学者,几乎推翻巴尔塔萨关于巴特“从辩证到类比”的论述,即高源在《再思罪与人性》中提及的“从辩证神学向教会教义学的理论转型”。
本人与巴科(Sigurd Baark)等青年学者近年来致力驳斥麦科马克范式,重新树立巴尔塔萨范式的权威。不论如何,但凡熟悉巴特研究近30年来的发展的学者,都不可能理所当然地把巴特“从辩证神学向教会教义学的理论转型”当成不争的事实。高源将“巴特的两次皈依”当成不争的事实来陈述,完全不加以辩护,在当前巴特研究学界必然会被当成门外汉。
不仅如此,高源不自知地使用巴尔塔萨的术语论及巴特的“第二次转变”时,指涉的年代是错误的。显然高源连他所剽窃的观点都没有弄清楚。
高源在第二分节的开头便写道:“巴特在《教会教义学》第三、四卷的写作中展示了其晚年神学人类学的成熟思考。这种思考亦体现于随后发表的《上帝的人性》(Die Menschlichkeit Gottes,1956)与《莫扎特》中。相较于1914年从自由神学转为辩证神学,巴特称后者为‘第二次转变’”。30
这段陈述有几个错误。首先,“第二次转变”是在巴尔塔萨笔下成为特定术语,这并非直接出自巴特,巴特也未曾论及自己的“第二次转变”,而仅仅是肯定了巴尔塔萨对他思想生平的叙述。31当然,巴尔塔萨乃是引用巴特在1948年(不是1951或1953)的一篇期刊论文中的用语,巴特在其中也用了“转变”或“皈依”一词,而他所指的当然不可能是当时尚未出版的《教会较义学》III/4或IV/1。巴特在巴尔塔萨所引用的那段文字中非常明确地提出,“1931论安瑟伦…的书”,乃是“真正记录”他自己彻底抛弃“哲学或人类学的基督教教义基础”的那次“转变”或“皈依”的“著作”。32
如是,巴尔塔萨笔下,巴特神学方法论的“第二次转折点”并非如高源所言,出自1940-50年代(III/1出版于1945,III/3出版于1950),而是始于1920年代,并发表于1931年的《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 Anselms Beweis für die Existenz Gottes》。33巴尔塔萨写道:“第二个(转折点:Wendepunkt)是他(巴特)从哲学的捆锁中的最终解放,令他终于得以到达一种真正的、自证自明的神学终点(Endpunkt)。这第二次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诚然是个挣扎,持续了将近十年,结束于1930年左右。”34
显然,高源并没有真正掌握张旭教授所表述的巴尔塔萨范式观点,乃至错将巴特的第二次“转型”定在1940-50年代(《教会教义学》III-IV)。没有任何熟悉巴特研究的学者会认为巴特的神学在1940-50年代经历了“第二次转型”,显然高源并不熟悉这研究领域。
佐证(三):高源剽窃了两大巴特诠释模型的观点,却未调和其间矛盾
更严重的错误在于,高源同时采取了巴尔塔萨范式以及麦科马克范式的两种解读模型,却未意识到其间之矛盾。高源透过对张旭教授著述一知半解的阅读,不自知地采取了巴尔塔萨的用语,主张巴特“1914年从自由神学转为辩证神学”,并在生涯后期撰写《教会教义学》III-IV时经历了“第二次转变”。如前所述,论及这“第二次转变”,高源采取的是巴尔塔萨“从辩证神学向教会教义学的理论转型”的立论,尽管高源将年代弄错了。
然而,高源又声称,“这一转变的核心是‘上帝的人性’的主题,即把神学人类学、教会教义学、创世论、末世论等理论建立于基督中心论上”。35高源显然不知道,“基督中心论的转向”(Christocentric reorientation)之说,是麦科马克早期至后期一以贯之的立论。在1995年出版的《Karl Barth’s Critically Realistic Dialectical Theology》中,麦科马克提出,巴特思想发展的关键转折点发生于1936年,并于同年出版的《上帝恩典拣选》(Gottes Gnadenwahl)中首次发表,开启了其思想生涯的“基督中心论”时期。36简言之,巴特的“基督中心论转向”,乃是从1936年开始的(麦科马克后来修正了这论点,主张此渐进转折始于1936年,完成于1942年,在此不赘)。
如此,巴特的“第二次转变”,究竟是“从辩证到教义神学”(巴尔塔萨范式),还是“始终坚持辩证,但经历了基督中心论转向”(麦氏范式)?是完成于1931年左右,抑或1936-1942年?如稍早所见,对于此年份,高源提出了特立独行、匪夷所思的观点,认为“第二次转变”完成于1950年代前后。
这观点反映了麦氏学派较为近期的一些理论。麦科马克在2000年出版的《剑桥巴特指南》(Cambridge Companion to Karl Barth)当中一篇文章提出,巴特的1936-1942年发展的“基督中心论”,构成了一套本体论的方法。37在这基础上,麦科马克又提出了“巴特的历史化基督论”(historicized Christology)一说,认为这种“历史化”的基督中心本体论始于1953年出版的《教会教义学》IV/1。38高源写道,“巴特晚年对恶与虚无、人性论与神义论等问题的思考都是围绕基督的神圣经论(divine economy; the economy of theology)出发”,这描述正符合麦科马克近期的“历史化基督中心本体论”观点。39
但就连反对麦氏“基督中心本体论”观点的传统派(traditionalist)学者都会同意,“基督中心论的转向”始于1936年。这是英语及德语学界近二十年来的普遍共识。如果说巴特思想在1950年前后真的有一次“历史化”转折点,那也应当视为“第三次转变”,而非高源所说的“第二次”。倘若高源坚持巴特“基督中心论的转向”发生于1950年前后,那他无非是尝试推翻整个英语及德语学界的共识,这雄心固然值得敬佩,但是否可行,则另当别论。
此外,高源提出“第二次转变”一说后随即声称,此转变所带来的神学方法“脱离了自然神学与哲学人类学的视角”。这句话乃是巴特对自己1931年《Anselm》一书的描述,由巴尔塔萨所引用。高源几乎是逐字翻译了这句话,却未置入引号、说明出处,显然再次构成了抄袭。40不论如何,高源在此又回到了巴尔塔萨范式的思维。
综上所述,高源对于巴特神学方法的发展脉络,混淆了巴尔塔萨立论(以离弃辩证神学为“第二次转向”)、麦氏早期立论(1936-1942年的“基督中心论转向”),以及麦氏后期立论(1953年的“历史化转向”),而三者间的许多需要调和的地方,在高源这里都完全没有解决。反之,高源物将麦科马克笔下巴特1936-1942的“基督中心论转向”以及巴尔塔萨笔下“辩证至类比的转向”,都说成是在1950前后出版的《教会教义学》III-IV当中完成的。显然,高源这些拼凑而来的观点,都不是他自己的研究成果,而是多方剽窃来的。
剽窃的来源之一,显然是张旭教授的著述。张旭教授几乎全盘采取了巴尔塔萨范式(本人亦为此范式辩护),而高源透过张旭教授的二级文献,将巴尔塔萨的观点挪为己用而不自知,同时还对此观点提出许多错误的表述。
剽窃的来源之二,则是本人在《罪与人性》中所采取的巴特思想生平模型,这套模型在本人2023年专著《Trinity and Election: The Christocentric Reorientation of Karl Barth’s Speculative Theology, 1936-1942》有更完整的论列。41简言之,本人采取巴尔塔萨范式,主张1931年的《安瑟伦》一书记录了巴特思想生平当中最重要的一次思维模式(Denkform)转型。本人亦采纳麦科马克所发现的“基督中心论转向”,但本人主张,此转向的基础乃是巴特在《安瑟伦》一书所提出的思辨法,而非如麦科马克所言,基于某种源于马尔堡新康德主义的“实在辩证”(Realdialektik)。此外本人也接受麦科马克的部分发现:巴特自1950年代开始,愈发积极地强调神学的“历史”维度。然而本人并不接受麦科马克所勾勒出的“历史化本体论”(historicized ontology)。本人主张,巴特至晚年仍一贯坚持“实体/本质”与“历史/过程”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这在《罪与人性》一文中尤其明显,而高源显然也挪用了本人在欧美巴特学界所提出这独创的见解。
可惜高源自己未曾仔细研究过他剽窃自张旭教授的巴尔塔萨观点,以及高源透过本人剽窃到的麦科马克部分观点,甚至对这些观点的一些关键内容提出了错谬的表述,以致高源在《再思罪与人性》一文中所叙述的巴特思想生平出现了一些根本自相矛盾以及不符合事实之处。
佐证(四):《再思罪与人性》不符事实以及自相矛盾之处
高源笔下这种拼拼凑凑的剽窃材料,导致了《再思罪与人性》当中一些在事实层面上明显自相矛盾的陈述。如稍早所见,高源在第83 页称“科洛特克(Worf Krötke)、麦科马克(Bruce McCormack)、麦肯尼(Gerald McKenny)等人”为“巴特学者”。然而在82页的脚注5当中,“Gerald McKenny”却被说成是“奥古斯丁学者”。42当然,在逻辑上,同一位学者可以同时专精巴特研究及奥古斯丁研究,但就事实而言,麦肯尼并非奥古斯丁学者。同一脚注又指琼斯(Paul Jones)为奥古斯丁学者,这也违反事实:琼斯是本人的朋友,他专攻巴特研究,并不熟悉奥古斯丁。显然,高源根本不熟悉这些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
此外,高源误指上述二位巴特学者为“奥古斯丁学者”,便误以为笔者对巴特研究的修正,是在批判奥古斯丁学者对人类本性的界定。高源写道:“不同于以往将人的本性简单理解为‘堕落’、‘扭曲’、‘有罪’的奥古斯丁学者的界定,曾劭恺认为,‘巴特强调受造物之天性(Natur)及本质/本体存有(Wesen)在堕落的历史处境(Zustand)中全然完好无缺,而人的存在存有(Sein/Dasein)却受此历史处境的命定而全然败坏’”。43
高源《再思罪与人性》一文另一处明显不符事实的论述如下:“在其著作《卡尔.巴特堕落预定神学: 罪与发展》(Karl Barth’s Infralapsarian Theology: Origin and Development)与《巴特罪与恩典本体论: 奥古斯丁主题的变奏》(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 Variations on a Theme of Augustine)中,曾劭恺(Shao Kai Tseng)梳理了巴特与奥古斯丁关于罪与堕落人性的教义关联。”44
事实是,拙作《Barth’s Infralapsarian Theology》(2016)旨在疏理巴特与十七世纪基督新教神学在拣选论及基督论方面的关连,奥古斯丁的名讳在全书中只出现过四次,且都是顺带提及而已。高源断言此书“疏理了巴特与奥古斯丁关于罪与堕落人性的教义关连”,不知从何说起。45似乎他并未读过这本书,甚至行文及脚注中的书名都有出入。行文中的“origin”应作“origins”;书名的“1920-1953”也在行文中被他省略,而这两个错误却又未出现在脚注中。46他自行翻译成中文的书名更是错得离谱,此书名的意思是:“卡尔.巴特的堕落后拣选论:起源与发展(1920-1953)”。此外,他在脚注中把出版社的名称拼错了:是InterVarsity Press,不是Inter Varsity Press。连这么大规模的出版社名称都能拼错,显示高源对相关英语学界实在太过陌生。
佐证(五):高源不谙巴特原典,误将巴特自己的观点当成本人对巴特的主观表述
不仅如此,高源由于不熟悉巴特的原典(如上所述,他引自《教会教义学》III的引文,皆出自精选版;引自IV的引文,皆逐字抄袭本人的翻译),故而未能分辨巴特对奥古斯丁的批判,以及本人对此批判的表述。高源声称,本人“所谓‘巴特认为,整个西方传统关于意志的自由与捆绑的辩论,都建基于这错谬的[奥古斯丁] 自由观’,‘巴特认为,奥古斯丁主义及宗教改革传统所理解的“败坏的天性”或“扭曲的天性……颇站不住脚”’, 这些表述都是经不起深入推敲的。”47
高源误以为这些是本人对巴特的“表述”,声称本人的表述“经不起深入推敲”,显然他未能区分本人的表述,以及巴特自己对奥古斯丁的评价。
事实是,“颇站不住脚”云云,是巴特自己的说法,不是笔者对巴特的表述。在《罪与人性》当中,本人清楚地表示这是源于巴特原典的引文。巴特原话的上下文英译版如下:
In the many conflicts on this point it has often been stated how far this loss or alteration can go and cannot go—the loss or alteration being made as great as possible on the Augustinian-Reformed side and as little as possible on the Roman Catholic-Neo-Protestant side. But the whole idea is quite untenable. The Bible accuses man as a sinner from head to foot, but it does not dispute to man his full and unchanged humanity, his nature as God created it good, the possession and use of all the faculties which God has given him. (笔者译:在许多关于这一点的争执当中,这(人类天性的)失丧或扭曲能走多远、不能走多远,是经常被陈述的:在奥古斯丁主义-改革宗这一边,这失丧或扭曲被最大化,而在罗马天主教-新更正教这一边被最小化。但这整个(天性失丧或改变的)概念都是非常站不住脚的。聖經指控人為徹頭徹尾的罪人,但從不否認其完整而未被改變的人性,即神所造為良善的天性,亦即所拥有并使用的一切上帝赐给他的官能)。48
只要高源自己阅读过巴特的文本,就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甚至,只要高源阅读本人的论文时再仔细一点,就会发现那两段所谓“表述”,并非本人对巴特的评论,而是出自巴特原典的引文。
“
结论:学术舞弊
如上所见,高源在《再论罪与人性》所采取的巴特诠释,完全剽窃自本人以及张旭教授的著述。此外,高源扭曲、颠倒了本人对巴特与奥古斯丁的阐述,用本人的名字塑造出一个稻草人,进而剽窃本人的立场,对该稻草人进行反驳。
高源声称,本人主张巴特的神学乃是“对传统奥古斯丁神学立场的反叛”、“巴特完全拒斥奥古斯丁关于“善性之缺乏”的说法。”49高源写道:“在其著作《卡尔.巴特堕落预定神学: 罪与发展》(Karl Barth’s Infralapsarian Theology: Origin and Development)与《巴特罪与恩典本体论: 奥古斯丁主题的变奏》(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 Variations on a Theme of Augustine)中,曾劭恺(Shao Kai Tseng)梳理了巴特与奥古斯丁关于罪与堕落人性的教义关联。”50
如稍早所述,高源在《再思罪与人性》中,除了仔细处理本人的《罪与人性》一文外,并未引用本人任何其它作品。然而,本人在《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2019)一书中的许多观点,却出现在了高源的论文中。当然,高源不一定读过这本书:这本书部分内容,在出版前曾以期刊论文形式发表,这包括《罪与人性》(2018)、稍早提及的另一篇2018年的论文,以及一篇论“虚无”或“非者”(nothingness)的论文(2015)。51
高源一方面对本人《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一书完全未加引用,另一方面却信誓旦旦声称,这部著作陈述了他加诸于本人的观点。如上所述,高源声称,本人将巴特对奥古斯丁的修正描述为一种“反叛”,并声称:“在曾劭恺看来,奥古斯丁影响下的拉丁西方神学对罪与人性的诠释根基,在巴特这里已经面临了一种危机。无论从原罪的界定、人性的败坏,还是意志的捆绑等核心神学概念,都遇到了根基性的挑战。”52
这番评论完全颠倒事实。本人《罪与人性》全文未曾出现“危机”、“挑战”等词汇。《罪与人性》的第二部分引介当前研究状况,提及了“当前英语巴特研究的某种学说”,并以琼斯(Paul Jones)、尼莫(Paul Nimmo),以及麦科马克为此派学说的代表。53这著名学派的学者认为,巴特在晚期思想中将“天性”、“本质”等传统奥古斯丁主义的概念彻底“历史化”、“实动化”,而完全排除了“实体主义”的思维。在他们看来,巴特的实动主义本体论意欲挑战、颠覆奥古斯丁的实体主义传统,令奥古斯丁的实体本体论陷入危机。
《罪与人性》一文清楚地反驳这派学者的观点。笔者在文中清楚主张,巴特保留了奥古斯丁的实体主义文法,借用黑格尔及德意志观念论的术语,以实动本体论修正并传承实体主义传统,且拒斥了黑格尔的进程本体论。本人在文中清楚表明:“巴特一方面反对拉丁神学承袭自希腊古典哲学的实体主义,另一方面却没有扬弃此神学传统的词汇与文法。巴特保留了实体本体论文法的结构,并重新定义了其中的专有名词。”54
这观点在《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有更完整的表述。该著作书名副题为“Variations on a Theme of Augustine”(奥古斯丁主题与变奏),已然充分说明本人在书中设定了巴特与奥古斯丁传统的根本连续性。本人在导言(Introduction)第2页便提出,巴特的用意在于传承并修正奥古斯丁的实体主义传统,使其更加纯粹:
One central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make sense of Barth’s endeavours in eliminating what he considers to be the ghost of natural theology in the Western tradition handed down from Augustine. In recent Barth studies it has been argued from a certain sector that a key to understanding the theologian’s opposition to natural theology is his rejection of substantialist ways of thinking that have plagued much of traditional metaphysics and Christian theology. While this is true, I shall argue that it is a mistake to see Barth’s actualism as entirely or diametrically opposed to traditional substantialism.(笔者译:本研究的核心目的之一,就在于理解巴特去除奥古斯丁以降的西方传统当中被巴特视为自然神学的阴魂的努力。在近期巴特研究当中,有一方学者辩称,若要理解巴特对自然神学的反驳,关键之一就在于巴特对实体主义思维方式的拒斥,(他们认为)这种思维方式大抵而言乃是传统形而上学及基督教神学所感染的病根。尽管这并没有错,笔者将论证:视巴特的实动主义为全然或彻底反对传统实体主义,乃是错误的)。55
论及高源在《再思罪与人性》所处理的关键概念之一,亦即巴特所提出,良善天性在非者/虚无的攻击和影响下仍全然未曾减损的思想,本人在专著导言中便写道:
An important but often neglected feature of Barth’s theological discourse on sin and nothingness is his repeated insistence that even after the fall and under the sway of nothingness, humankind has never lost—not even partially—the good ‘nature’ (Natur) with which it was originally created. Here Barth is both following and registering a critical correction against the theological grammar of Augustinianism and the broader Latin substantialist tradition.(笔者译:巴特关于罪与虚无/非者的神学论述当中,一个重要却经常被忽略的特点,在于他所坚持,就连在堕落之后、在虚无/非者的权势下,人类都始终未曾失去其原初受造时被赋予的良善“天性”(Natur)。此处巴特同时是在跟随奥古斯丁主义以及更广泛的拉丁实体主义传统的神学文法,又是在对其进行批判修正)。56
《Barth’s Ontology of Sin and Grace》第一章标题为“Sin and substantialist ontology: The Augustinian background of Barth’s theological grammar”(罪与实体本体论:巴特神学文法的奥古斯丁主义背景)。在这一章的结语中,本人开门见山地指出巴特与奥古斯丁的根本连续性:
In subsequent chapters we shall see in detail how Barth appropriates and revises this Augustinian grammar. Several key points may be noted here by way of conclusion. First, to an extent Barth follows Augustine and the broader Latin tradition in defining ‘nature’ in terms of creation. Second, since ‘nature’ (Natur) signifies creation, Barth agrees that to ascribe sin to nature would lead to the implication that God created sin. Third, sin is neither a creature nor a pre-existent entity; it does not have any ontological status as ‘being’ (Wesen). These are three major points on which Barth agrees grammatically with Augustine’s substantialist and meontological account of sin. Yet Barth redefines ‘nature’ in terms of the determination (Bestimmung) of creation by the history of the covenant, thus fleshing out the originally substantialist vocabularies of the Augustinian tradition with an actualistic ontology. (笔者译:在接下来几章中我们会看见巴特如何沿用并修正奥古斯丁的文法。在此小结之处,不妨提出几个关键点。首先,巴特以创造的概念定义“天性”时,乃是跟随奥古斯丁与更广泛的拉丁传统到某种程度。第二,由于“天性” (Natur)指向创造,巴特同意说将罪归入天性,会带来上帝创造罪的结论。第三,罪既非受造物,亦非先存的东西;它并不具有任何“本质存在”(Wesen)的本体地位。以上是巴特在文法上赞同奥古斯丁对罪的实体主义以及非本体论解释的三大要点。然而,巴特以圣约历史对创造之“规定”(Bestimmung)的概念重新定义了“天性”,进而赋予了奥古斯丁传统的实体用语一种实动本体论的内涵)。57
本人在此处提出了巴特对奥古斯丁的几点反驳与修正,紧接着又强调巴特与奥古斯丁的连续性,作为整章导言的结尾:
Despite Barth’s disagreements with Augustine’s fundamentally substantialist approach to the problem of sin, however,we must point out that the Swiss theologian learned from the Doctor of Grace not only a useful grammar by which to explicate the problem, but also, in the final analysis, an ultimate refusal to claim knowledge of evil as if it were something that could be rationally known.In De libero arbitrio Augustine says to Evodius in a Socratic dialogue regarding the question of where evil comes from: ‘If I were to reply to your question that I do not know, perhaps you will then be the sadder, but I will at least have replied truthfully. What is nothing cannot be known.’ For both Augustine and Barth, the object of the knowledge of faith is Jesus Christ, and theologians faithful to the regula fidei must resist the temptation to over-rationalise the absurdity of the actuality of evil.(笔者节译:尽管巴特不赞同奥古斯丁对恶之难题所采取那种根本上属于实体主义的路线,但我们必须指出,这位瑞士神学家从恩典圣师所学到的,并不只是一套阐述这问题的有用文法,更在最终的意义上,学会拒绝将恶当成理性可知的现实…。奥古斯丁与巴特都主张,信心知识的对象是耶稣基督,而忠于信仰规约的神学家,都必须拒绝将恶之现实的荒谬性给理性化的试探)。58
高源在《再思罪与人性》一文末尾所下的结论,无非是本人在以上几段论述中清楚表明的立场:
所谓的巴特对奥古斯丁主义的批评,不是真的挑战奥古斯丁神学传统的根基,而是回到拉丁教父传统,并进一步发展出以基督教中心论为基础的宗教人类学框架,拓清拉丁教父神学传统中罪与人性观所含蕴的题中之义。59
以上证据显示,高源在《再思罪与人性》一文中所采取的观点,根本就是本人的观点;而他扭曲了本人的文本,以断章取义的方式,将本人所拒斥的立场加诸于本人。此等迂回的舞弊手法,模糊了高源抄袭本人论文、剽窃本人观点的事实。
近十年来,文艺复兴与近代哲学研究在国内广泛兴起。为凝聚共识,拓宽视野,共享资源,我们决定创办“文艺复兴与近代哲学研究”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主要服务国内学界,优先推介国内文艺复兴(以及与之相关的中世纪哲学和宗教改革思想)、近代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并密切关注国际文艺复兴与近代哲学界的研究动态,以期为国内文艺复兴和近代哲学研究的学者和学生提供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目前,公众号联系方式为renaissancethough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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