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是点着的明灯——第一重见证:施洗约翰
约翰是明灯,耶稣才是光的本源——灯为光作见证,却不是光本身
在约翰福音五章三十三到三十五节,主耶稣提出了五重见证中的第一重:施洗约翰的见证。祂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然而主耶稣随即说明,祂所接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那为何要提约翰?因为约翰对那些宗教领袖是有效的切入点——他们派人去问过约翰,约翰的权威他们无法否认。
一、”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
三十三节的开头点出了一个历史事实:那些宗教领袖曾经派人专程去询问约翰。约翰福音一章十九到二十八节记录了这次调查。他们问约翰:你是谁?是以利亚吗?是那先知吗?约翰的回答清晰而直接:我是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耶稣的道(约一:23)。他明确指向了耶稣,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
这一切,那些来审问约翰的人都亲耳听见了。约翰的见证是他们无法否认的,因为那是他们自己收集的证词。
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
主耶稣说约翰为真理作过见证。注意这里用的是过去时态。约翰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他来,他燃烧,他指向,他退场。他在旷野呼喊、在约旦河施洗、在人群中宣告——不是指向自己,而是指向那要来的那一位。这是一个完整的见证,一个无可抹去的历史印记。
三、”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
三十四节是这段话的关键转折: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主耶稣承认约翰的见证,但同时划清界限——祂不是依靠约翰来确立自己的身份。约翰的见证有其价值,但那只是人的层面的见证。主耶稣更高的见证来自父神本身。
那主耶稣为何要提约翰?因为祂说这些话是为了使他们得救(三十四节后半句)。约翰的见证是一个台阶——让那些还在人间层次思考的人,能够顺着这个台阶走向更深的真理。主耶稣不是用约翰来自我推销,而是用约翰来怜悯那些仍需要人间见证才能开始思考的人。
四、”约翰是点着的明灯”
三十五节是这段经文中最有诗意也最有力度的一句: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区分:约翰是灯(λύχνος),而耶稣是光(φῶς)。约翰福音一章八节已经明确: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灯是被点着的,它自己没有光,它的光是借来的,是被点燃的。约翰的生命就是这样——他燃烧自己,为的是照亮那真正的光。而那些宗教领袖呢?他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暂时”两个字道尽了问题所在——他们对约翰的兴趣是选择性的、是功利的。当约翰的话让他们舒服的时候,他们尊重他;当约翰的话指向耶稣,要求他们悔改和承认的时候,他们不想再听了。
五、今天的我们
今天有很多人喜欢圣经中那些让人感觉良好的话,却回避那些指向罪、指向审判、指向悔改的话。这和那些暂时喜欢约翰之光的人并没有本质区别。真正接受约翰的见证,就意味着要顺着那道光的指向走到底——走到那位真正的光面前,承认自己需要祂。
更多相关内容请见:铁证如山约翰福音五章概览;亦可参读: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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