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第三诫的深意
第三诫常被简单理解为”不可说脏话”或”不可把神的名字挂在嘴边”。但“妄称”的原文含义更深:是指”空洞地使用”、”无实质地宣称”。这条诫命针对的是一种更普遍的罪——嘴上奉神之名,生命却与神无关。
妄称的几种形式
第一,假誓:以神的名起誓,却不打算遵守。这在古代是严重的罪,因为神的名被用来为谎言背书。第二,假冒为善:自称是神的人,却行与神相反的事——贪婪、欺压、不公义。第三,虚假的祷告:口里祷告,心里却根本不信神会回应。
今天最常见的妄称
今天最普遍的妄称,是自称跟随主,生活方式却与不认识神的人毫无区别。在教会里高声赞美,出了教堂门继续欺骗、操控、自私。神的名被这样使用,神说”必不以他为无罪”——这是严肃的警告。
神名字的神圣性
犹太人对神的名字极其敬畏,甚至不敢把”耶和华”读出声来,用”阿多奈”(主)代替。这种敬畏固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但背后的认识是对的:神的名字代表神的本性和荣誉,不可轻用。
正确地使用神的名
神的名是圣洁的,是祷告的地址,是赞美的对象,是依靠的根基。”奉主耶稣的名”不是咒语,而是身份的宣告:我是祂的人,我所做的是出于祂、为着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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