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主义就是要你学会钓鱼才配吃鱼:恩典的对立面
律法主义把恩典变成了需要用行为换取的奖励
有一种信仰,外表看起来非常敬虔,内里却是福音的对立面。它有礼拜,有读经,有祷告,有奉献,有各种属灵操练——但这一切的背后,是一个隐藏的前提:你做得够好,神才会接纳你。这就是律法主义。用钓鱼的比喻来说,律法主义就是:你必须先学会钓鱼,钓得够好,钓得够多,然后你才配吃鱼。
律法主义的运作方式
律法主义不一定是明显的。它可以是教会里无形的压力:奉献多的人才是好基督徒,参加活动多的人才是忠心的人,祷告时间长的人才是属灵的人。它把所有的属灵操练变成了一张成绩单,让人不断地用行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加拉太书是保罗最愤怒的一封信,因为加拉太教会陷入了律法主义。有人告诉他们:信耶稣是不够的,你们还要受割礼,还要守摩西的律法,才能真正得救。保罗对这种说法的评价是:”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这愤怒的背后,是对恩典被污染的极大心痛。关于恩典的纯粹性,见白白得来的鱼才是真恩典。
律法主义的三个面孔
第一个面孔:得救的律法主义。认为人必须做某些事情才能得救。这是最明显的形式,直接违背以弗所书2:8-9。
第二个面孔:成圣的律法主义。接受因信称义,但认为成圣必须靠自己的努力维持与神的关系。这更隐蔽,也更普遍。它让人活在不断的自我审判里,永远觉得自己做得不够。
第三个面孔:文化律法主义。把某种文化传统、宗派习惯、或个人偏好提升为属灵标准,用这些来评判别人是否”够虔诚”。这三种律法主义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把恩典变成了需要用行为购买的商品。
保罗的反驳:你是靠行为开始的吗?
加拉太书3:2,保罗问了一个直击要害的问题:“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事: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答案显而易见。没有人是因为表现够好才得到圣灵的。你开始的时候是靠恩典,为什么中间要换成靠行为?如果鱼是白白给的,为什么后来要改成用钓鱼技术来换?这个逻辑本身就是荒谬的。
从律法主义里出来,不是放纵
很多人害怕强调恩典会导致放纵。这种担心保罗也面对过。罗马书6:1,有人问:”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保罗的回答是:”断乎不可!”恩典不是放纵的许可证,而是生命改变的动力。正因为白白得到了鱼,才会有真实的感恩;正因为感恩,才会有真实的生命改变。这和律法主义的改变完全不同:律法主义的改变是出于恐惧,恩典的改变是出于爱。关于恩典如何成为成圣的起点,见先得鱼才学钓:恩典与成圣的正确顺序。
脱离律法主义的第一步
脱离律法主义,不是停止努力,而是改变努力的动机。不是”我努力,所以神接纳我”,而是”神接纳了我,所以我愿意努力”。这一个字的顺序改变,就是律法与恩典的分水岭。
律法主义要你先学会钓鱼才配吃鱼。但神在你还不会钓鱼、甚至不想钓鱼的时候,已经把鱼放进了你的手里。关于这个系列的完整论述,见神的恩典不是授人以渔而是授人以鱼。关于人的逻辑与神的逻辑的根本差异,见授人以渔是人的逻辑,不是神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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