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所给我的那杯是什么意思:从客西马尼到十字架的完整顺服
客西马尼,夜里,刀光之间,祂说: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
约翰福音18章,犹大带着一队兵丁和差役来拿耶稣。彼得拔刀,削掉了大祭司仆人马勒古的右耳。
耶稣说:收刀入鞘吧。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
这句话说在刀光剑影中,说在随时可以逃脱的时刻,说得平静,说得主动。这不是一个走投无路的人说的话,而是一个早已做好决定的人,在宣告他的选择。
那杯,不是泛指苦难
很多人读”父所给我的那杯”,会觉得这是在说苦难,说艰难的处境。但圣经里的”杯”,是一个有精确含义的意象。
诗篇75:8说:耶和华手中有杯,其中的酒起沫,颜色深红,满了搀杂的酒;他倒出来,地上的恶人都要喝那杯中的渣滓。(诗篇 75:8)
以赛亚书51:17说:耶路撒冷啊,你当兴起,兴起,站起来。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他忿怒的杯,喝了那使人东倒西歪的爵,喝尽了。(以赛亚书 51:17)
圣经里的杯,代表神对罪的忿怒与审判。不是泛指痛苦,而是神对罪债的具体清算。
所以当耶稣说”父所给我的那杯”,祂说的是:神对全人类罪的审判,由我来承担。这是一个极其精确的神学宣告,不是一句泛泛的”苦难我愿意接受”。
客西马尼:祂知道那杯里是什么
在约翰福音18章说出这句话之前,有客西马尼园的祷告。马太福音26:36-46记录了那个夜晚。
祂对门徒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然后离开他们,俯伏在地,祷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马太福音 26:39)
路加福音22:44说祂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加福音 22:44)
这不是一个淡然面对苦难的表演。祂的痛苦是真实的,祂的挣扎是真实的。汗如血滴,这是人在极度心理重压下真实的生理反应。
然而祂三次祷告,三次都说: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每一次都是主动的顺服,不是被迫的接受。
父所给的,和人给的不同
到了十字架上,有人递给祂另一种杯——苦胆调和的酒,一种用来减轻痛苦的麻醉饮料。马太福音27:34记录:祂尝了,就不肯喝。
两杯的对比非常清楚:
苦胆酒:人给的,目的是减轻身体的痛苦,让祂少受一点。
父所给的那杯:神给的,目的是完成救赎,承担罪的审判,一分不减。
祂拒绝了人给的杯,为的是完整地喝下父所给的那杯。因为只有完整地承担,才能完整地完成。关于这两杯更深的对比,可以读苦胆酒与父的杯有何不同。
我岂可不喝呢:这是什么语气
约翰福音18:11这句话的语气,在原文里是反问句,带着一种确定和主动。不是”我大概应该喝吧”,而是”这杯本来就是我该喝的,我怎么可以不喝呢”。
这句话说在什么时候?说在彼得刚刚拔刀的那一刻。门徒们想保护祂,想让祂逃脱。祂没有接受这个保护,祂反问了一句,然后主动走向被捕。
约翰福音10:17-18祂早就说过:我父爱我;因为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翰福音 10:17-18)
没有人夺祂的命,是祂自己舍的。父所给我的那杯,祂主动端起来。
顺服不是软弱,是力量
很多人读客西马尼的祷告,会觉得:祂是不是害怕了?是不是动摇了?
但客西马尼的祷告和约翰福音18章的宣告,其实说的是同一件事:祂感受到了那杯的重量,祂没有假装不痛,祂真实地面对了——然后选择了父的旨意。
希伯来书5:8说: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希伯来书 5:8)
顺从不是天然的,是在真实的苦难中学来的。客西马尼的那个夜晚,是祂把”不要照我的意思”活出来的那一刻。
关于祂在试探与痛苦中的真实人性,可以读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
那杯喝到最后:成了
从客西马尼的”我岂可不喝呢”,到十字架上祂说出成了——这是同一个事件的开始和结束。
祂接受那杯,是为了把那杯喝尽。成了,是祂在告诉父:那杯,我喝完了。你给我的事,我做完了。
约翰福音17:4在客西马尼之前,祂已经祷告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翰福音 17:4)
从”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到”成了”——这是祂一生使命的完整陈述。
这对认识祂的人意味着什么
父所给我的那杯,装的是本该每一个人承担的东西:神对罪的完整审判。
祂喝那杯,是为了我们不必喝。不是象征性地喝,而是完整地、彻底地喝尽。
罗马书8:1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马书 8:1)
不定罪了——因为那杯已经有人喝了,喝尽了,说了成了。
下次读到约翰福音18:11这句话,不妨停下来想一想:祂在刀光中,在随时可以逃的时刻,选择了那杯。那不是无奈,那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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