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最丑的照片对外发布:一场舆论战是怎么打的
重庆专案组在庭审现场安排专人拍摄李庄,挑选最不堪的画面对外发布
李庄庭审受审时,稍微低一下头、扭一下脸,数码相机一按就是十来张,再按一下又是二十张,一场庭审下来拍了几百张。这些照片没有一张是随手抓拍,而是被系统性地送回重庆市公安局,由王立军、郭维国等人亲自挑选。
薄熙来和王立军都是搞传媒出身的人
李庄在香港的演讲里点出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背景:薄熙来早年学的是新闻传播,在大连当市长时就极擅长把自己包装成”人民的好市长”;王立军更是事事都要留下影像记录,连接待朋友吃饭都要专业摄像师全程跟拍,晚上躺在床上翻看照片自我欣赏。这两个人主政的地方,宣传从来不是配角,而是治理手段本身。
“总策划”事后请他吃了顿火锅道歉
负责拍照的警官姓汪,后来在重庆专门请李庄吃了顿火锅,说抱歉,当年对外公布的所有照片都是他挑的、发出去的,”当时没办法,薄熙来、王立军指挥我们选照片,选那最让人反感的发出去”。这句道歉本身,就是最直接的证据——挑丑照片不是媒体的自主报道,而是自上而下的指令。
为什么要专门挑最难看的画面
庭审现场的镜头,本可以有无数个中性甚至体面的瞬间,但专案组要的从来不是记录事实,而是在公众心里预先给李庄定性——一个趾高气扬、面目可憎的”黑心律师”。等到真正的庭审录像因为李庄在法庭上有理有据、把审判长和公诉人问得哑口无言而”不敢播放”时,这些精心挑选的丑照片,就成了公众唯一能看到的画面。
敢公开审判录像的,反而是被告一方
李庄后来公开说,2010年1月8日一审开庭那场十六个小时的庭审录像,重庆方面至今不敢完整公布,因为那段录像里,审判长和公诉人是理屈词穷的一方。既然真实影像不能拿来做宣传,剩下的手段就只有摆拍、剪裁、挑丑照。
舆论战比法庭战打得更早、更狠
这套操作的顺序值得注意:抓人、定罪、判刑都还没走完程序,照片攻势已经先一步在互联网上铺开。等到公众形成”李庄该抓”的第一印象后,庭审程序本身的公正与否,已经不再是舆论关心的焦点。这是一种比刑讯逼供更隐蔽、也更难被追责的伤害方式——它不留伤痕,却能把一个人的名誉提前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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