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工作与安息的节奏
第四诫不只命令我们休息,也命令我们工作。“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这是对工作的肯定,不是对工作的贬低。工作本是神在创造时就为人设立的,亚当在堕落之前已经开始修理看守伊甸园。工作是人的尊严,不是堕落的咒诅。
六日与一日的比例
神给了六天工作,一天安息。这个比例说明神并不反对工作,祂反对的是无休止的工作。用全部七天工作,是贪婪或焦虑的表现;用全部七天休息,是懒惰的表现。六比一,是神设计的人类节奏。
第七日的边界
第十节补充说,安息日的范围不只是你自己:“你或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工。”安息日是社会性的命令,不只是个人的修行。拥有权力的人不能强迫他人在安息日工作——这是劳工保护的最早形式之一。
劳碌的本质
经文用的是”劳碌”而不是”随便做做”。六天认真工作,一天完全停下——这是对两者都认真的态度。半心半意地工作,然后半心半意地休息,两边都得不到。神的设计是全力工作,然后全然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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