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不可亏欠人:这是圣经对每个人的基本要求
不可亏欠是全面的要求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无论对什么人,在哪一件事上,都不可以亏欠。不只是钱财,还有时间、责任、承诺、尊重。圣经对基督徒的要求是在所有关系里都做一个负责任的人。这不是可选的建议,是基本的要求。
母亲的教导
唐崇荣牧师分享他母亲的教导:宁可吃盐配稀饭,也不要吃大餐欠债不付。一生不欠债,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每一分钱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不亏欠人,是一种内在的尊严,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欠惯了的人,慢慢就丧失了亏欠感,这是一种灵魂的败坏。
纳粮交税也是不亏欠
保罗在罗马书13章前面讲到政府的权威:应当交税的交税,应当纳粮的纳粮,应当惧怕的惧怕,应当尊重的尊重。这四件事,华人常常有很大的毛病。逃税、不尊重权柄,都是亏欠人的具体表现。纳粮交税尊重惧怕,背后都是爱的表达。
亏欠感防止亏欠行为
一个第一次欠债的人,内心非常不舒服,急着要还。一个欠惯了的人,说”欠了也不要紧,他也没法追我”。亏欠感越大,亏欠越少;亏欠越多,亏欠感越少。这是一个灵魂的规律。亏欠感不只防止亏欠,更是一切长进的原因。
在爱上的亏欠例外
唯独在彼此相爱的事上,圣经说要常以为亏欠。这不是允许在爱上亏欠别人,而是说爱的债永远还不完,要永远感到还不够。在其他事上力求不亏欠,在爱上永远感到亏欠,这两者合在一起就是完全的基督徒生命。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这是爱的最高境界。爱人如己,就完全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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