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完全脱离罪恶了吗
很多基督教诗歌和讲道中,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话:”主救我脱离罪恶,带领我进入光明中。”这听起来很美好,但这是真的吗?一个得救的基督徒,真的已经完全脱离罪恶了吗?
如果你诚实地审视自己的生活,答案显而易见:没有。即使是最虔诚的信徒,也仍然在犯罪。我们仍然会有自私的想法,仍然会说不该说的话,仍然会做不该做的事。我们知道神的旨意,却常常违背;我们立志行善,却常常力不从心。
这是我的个人经历吗?不,这是使徒保罗的经历。在罗马书7章18-19节,这位伟大的使徒诚实地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如果保罗都如此挣扎,我们凭什么认为自己已经”完全脱离罪恶”?更重要的是,圣经明确否定了这种想法。约翰一书1章8节警告我们:”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注意这里的对象是”我们”——包括使徒约翰自己在内的所有基督徒。
那么,当诗歌唱”主救我脱离罪恶”时,它到底在说什么?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区分需要理解:圣经所说的”脱离罪恶”有三个不同的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脱离罪的刑罚。这在我们信主的那一刻就完成了。罗马书8章1节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我们不再活在神的震怒之下,不再面对永恒的刑罚,这是因为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承受了罪的刑罚。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脱离”了罪——脱离了罪的法律后果。
第二个层面是脱离罪的权势。罗马书6章14节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被罪完全控制。我们有了新的本性,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可以选择不犯罪。但这不意味着我们不会犯罪,只是意味着罪不再是我们的主人。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
第三个层面是脱离罪的同在。这要等到我们见主面、身体得赎的时候才会实现。启示录21章4节应许说,在新天新地里,”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那时候,我们才会完全、彻底、永远地脱离罪。
问题在于,很多诗歌和讲道把这三个层面混在一起,给人一种印象:我们现在已经完全脱离罪恶了。这不仅不符合圣经,也不符合现实。当新信徒相信了这个说法,却发现自己还在不断犯罪时,他们会怎么想?他们可能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得救了,或者怀疑基督教信仰是否真实。
让我给你一个具体的例子。假设高速公路限速55英里,但警察通常不会抓65英里以内的超速(因为仪器误差等原因)。结果呢?几乎所有人都会开到60或65英里。如果限速是65英里,人们就会开到70或75英里。为什么?因为人性中有一种倾向——总想试探界限在哪里,总想看能走多远而不被抓。
这就是罪的本质。即使是基督徒,即使我们知道神的诫命,我们心里仍然有这种倾向。这不是说我们喜欢犯罪,而是说罪性仍然在我们里面。保罗在罗马书7章20节说:”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罪性仍然”住”在我们里面,虽然它不再是我们的主人。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对持续犯罪感到绝望?绝对不是。约翰一书1章9节紧接着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神知道我们仍会犯罪,他已经为我们预备了认罪和赦免的途径。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理解成圣的本质。成圣不是指我们不再犯罪,而是指我们越来越不愿意犯罪,越来越恨恶罪,越来越渴慕神。这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是一个一生的过程。腓立比书1章6节保证:”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
所以,答案是:基督徒在今生没有完全脱离罪恶。我们仍有罪性,仍会犯罪,仍需要每天认罪悔改。但我们已经脱离了罪的刑罚,正在脱离罪的权势,将来必定脱离罪的同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既要诚实面对自己的罪,又要满怀盼望地仰望神的恩典。我们不是已经完美的人,我们是正在被成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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