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柄定罪却选择恩典:唯一无罪者的神圣选择
戎翰牧师查经笔记
在约翰福音第8章这个震撼人心的场景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惊人的真相:唯一有权柄定罪的那一位,选择了恩典而不是审判。当文士和法利赛人都因为自己的罪而无法举起石头时,只有耶稣这位无罪者有完全的权柄执行律法。
权柄的真正来源
什么给人定罪的权柄?在人间的法庭上,是法官的职位;在道德的层面上,是清白的良心。但在这个场景中,真正的权柄来自于无罪的生命。当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时,祂实际上是在宣告:只有无罪者才有真正的审判权柄。
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虽然熟悉律法,虽然在宗教上有地位,但他们都有罪。他们的权柄是人给的,是暂时的,是有限的。而耶稣的权柄是神给的,是永恒的,是绝对的。祂是唯一真正有资格执行神圣审判的那一位。
完全的道德权威
当神的指头在地上写字时,这不是一个普通人在土中涂鸦,而是拥有完全道德权威的神在行动。耶稣没有任何隐藏的罪恶,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瑕疵。祂的生命是完全圣洁的,祂的品格是完全无暇的。
正因为如此,当所有人都因为良心不安而离开时,只有耶稣留下来。不是因为祂没有听到自己的话,而是因为祂真的没有罪。祂是唯一可以拿起石头的人,却选择了放下审判。
权柄与恩典的结合
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看似矛盾却又完美和谐的真理:拥有最大权柄的那一位,却显示了最大的恩典。耶稣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执行律法的要求。按照摩西的律法,这妇人确实应该被石头打死。
但是,权柄的最高表现不是毁灭,而是拯救。真正的力量不是表现在能够审判上,而是表现在选择怜悯上。耶稣用祂的无罪权柄,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开辟一条恩典的道路。
选择的神圣意义
耶稣的选择具有深刻的神学意义。祂本可以说:”我没有罪,所以我有权柄审判你。”但祂却说:“我也不定你的罪。”这个”也不”包含了巨大的恩典。
这意味着:既然连那些有罪的人都因为良心不安而不敢定罪,那么这位无罪者更不会定罪。这不是逻辑上的必然,而是恩典中的选择。权柄给了祂定罪的权利,但恩典让祂选择了赦免。
恩典的代价
然而,我们不能忘记,恩典不是廉价的。耶稣选择不定这妇人的罪,但这并不意味着罪恶可以不受惩罚。罪的代价必须有人承担。
当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时,祂实际上是在说:“我要代替你承担这罪的代价。”十字架就是这个代价的完全支付。祂用自己的生命买来了这个恩典的权利。
替代性的审判
这个场景预表了十字架的真理:有罪的人本该受审判,但无罪者代替了他们。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放下石头离开了,他们以为这事就这样结束了。但实际上,审判没有取消,只是转移了。
从十字架的角度看,耶稣在地上写字时,祂也许是在写下自己将要承受的痛苦,写下自己将要付出的代价。祂有权柄定罪,但祂选择了代替承担。
对我们的启示
这个真理对我们今天有什么意义?首先,它提醒我们真正的权柄来自于圣洁的生命。我们常常想要审判别人,批评别人,定罪别人。但我们有这样的权柄吗?我们的生命够圣洁吗?
其次,它向我们展示了恩典的真正含义。恩典不是因为我们配得,而是因为有一位配得权柄的选择了怜悯。我们得救不是因为我们好,而是因为祂好。
学习基督的心肠
当我们拥有某种权柄时——无论是作为父母、老师、领导还是任何其他角色——我们要学习耶稣使用权柄的方式。权柄的目的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优越,而是为了服务和拯救别人。
真正效法基督的人,会用自己的权柄来保护弱者,赦免犯错者,给跌倒的人重新站起来的机会。这不是软弱,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
就像那个妇人最终得到了真正的自由一样,当我们选择用恩典而不是定罪来对待别人时,我们也在参与神拯救的工作。我们成为恩典的管道,成为神慈爱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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