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命本来叫人活:神设立律法的美好心意
神设立律法原本是要赐人生命
律法的原始目的
诫命本来叫人活——这是神设立律法的原始心意。律法不是神的恶意,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是神爱的表达。通过遵行神的律法,人原本可以与神保持正确的关系,享受永恒的生命。
在伊甸园中,神给亚当的命令是简单明了的:”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如果亚当遵守这个诫命,他就能继续活在神的面前。
保罗的个人经历
保罗说”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这里可能指的是他幼童时期,在还没有完全理解律法要求之前的状态。那时他天真无邪,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重大的罪。
但是当诫命来到,当他真正明白神的要求时,罪又活了,我就死了。这个”死”不是肉体的死亡,而是属灵的死亡——意识到自己在神面前是被定罪的罪人。
律法与生命的关系
在旧约中,神多次强调遵行律法与生命的关系。摩西对以色列人说:”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们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们面前,所以你们要拣选生命。”
遵行神的律法原本应该带来丰盛的生命:身体健康、心灵平安、人际和谐、与神相交。律法是神智慧的结晶,包含了最佳的生活方式。如果人能完全遵行神的律法,就能活出神起初设计的美好生活。
为什么律法反倒叫人死
问题不在于律法本身,而在于我们堕落的本性。诫命本来叫人活,但因为我们无法完全遵行,它反倒成了定我们罪的工具。
这就像一副完美的眼镜,本来是为了帮助人看得清楚,但如果戴眼镜的人眼睛有严重疾病,眼镜反而会让他感到痛苦。律法就是神给人类的完美眼镜,但我们属灵的眼睛因为罪而瞎了。
罪的欺骗性
保罗在下一节说:“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罪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它扭曲我们对律法的理解,让我们误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遵守律法。
当我们尝试靠自己来满足神的要求时,我们就陷入了律法主义的陷阱。我们变得骄傲,论断别人,失去了恩典。这样,本来赐生命的律法就成了杀死我们的工具。
基督成全了律法
感谢神,虽然我们无法靠自己活出律法要求的义,但基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祂完全遵行了天父的旨意,活出了律法要求的完美生活。
当我们信靠基督时,祂的义就成为我们的义。我们不再需要靠自己的行为来满足律法的要求,而是安息在基督的成就中。这样,诫命本来叫人活的目的就在基督里实现了。
让我们感谢神的智慧,诫命本来叫人活,而这个美好的心意已经在基督里完全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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