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恩典的真正含义与界限
主题经文:罗马书6:1-2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开篇就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直击每个基督徒内心深处的疑虑:既然神的恩典能遮盖一切罪恶,我们是否可以继续犯罪来彰显这恩典的丰富呢?
这个疑问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从第五章末尾自然延伸的思考。当我们明白了“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一真理后,人性中的悖逆倾向很容易产生错误的推论。然而保罗用最强烈的否定词”断乎不可”来回应这种想法。
恩典从来不是犯罪的许可证,而是脱离罪恶权势的能力。真正领受恩典的人,不是想着如何在恩典的保护下继续犯罪,而是被这恩典的大爱所感动,渴望活出与恩典相称的生命。
保罗提醒我们一个基本事实: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里的”死”不是指肉体的死亡,而是指我们与罪的关系已经断绝。当我们接受基督救恩的那一刻,我们旧有的罪性身份就已经与基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然而现实中,我们确实还会犯罪,还会软弱跌倒。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向罪死”只是理论而非实际呢?不是的。保罗所说的”向罪死”是指我们不再被罪所辖制,不再是罪的奴仆。虽然我们还会犯罪,但罪不再是我们生命的主导力量。
真正的恩典生活是什么样的?是在神面前诚实地承认自己的软弱,同时依靠圣灵的能力不断地胜过罪恶。每当我们跌倒时,我们不是理所当然地享受恩典,而是带着痛悔的心回到神面前,因为我们深知这恩典是用基督宝血买来的,何等宝贵!
当我们真正明白恩典的代价,就不会轻易地滥用它。恩典不是让我们可以随意犯罪,而是让我们有能力不被罪所胜。正如一位圣徒所说:”恩典不是降低了神的标准,而是给了我们达到这标准的能力。”
今天,当我们再次面对内心的试探,当罪恶的声音在耳边低语时,让我们记住:我们不再是罪的奴仆,我们是蒙恩的神儿女。我们有能力说”不”,不是因为我们的意志力,而是因为那位爱我们、为我们舍命的主活在我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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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经文:加拉太书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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