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认识内心善恶交战的属灵律
基督徒内心善恶交战的真实写照
保罗发现的属灵律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属灵现象:当我们想要行善的时候,恶就伴随而来。这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一个律,一个稳定运行的属灵原则。这个发现对每一个认识神的人来说都不陌生,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经历这种内心的冲突。
这个”律”的希腊文是nomos,保罗在这里用了四次这个词。他所说的不是摩西律法,而是一种运行规律,就像自然界的重力定律一样恒定不变。当我们想要顺服神、行善事、爱人如己的时候,内心深处总有一股相反的力量在抗拒。
三个律的交战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提到了三个不同的律:第一,神的律,就是祂的诫命和旨意;第二,我心中的律,指的是重生后的新生命所喜爱神律法的那个部分;第三,肢体中犯罪的律,就是罪性在我们身体中的权势。
按着里面的意思,保罗是喜欢神的律的。这个”里面的意思”在原文中是”内心的人”,指的是圣灵重生的那个新生命。这个新生命确实渴慕神、喜爱公义、想要遵行神的旨意。但是,肢体中另有个律却在不断地与这个心中的律交战。
为什么恶与我同在
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我们还活在这个堕落的身体中。虽然我们的灵魂已经重生,但我们的身体还没有得赎。保罗在罗马书8章23节说:“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恶与我们同在,不是因为我们故意选择犯罪,而是因为罪性仍然在我们的肉体中活跃。当我们想要祷告的时候,思想会游移不定;当我们想要饶恕人的时候,内心会涌起愤怒和怨恨;当我们想要谦卑服侍的时候,骄傲自大的念头就会出现。
交战的激烈程度
保罗用了一个很强烈的词来描述这种内心冲突——”交战”。这个词在希腊文中是antistrateuomai,意思是作为敌军来争战。这不是轻微的不适,而是激烈的战斗。
这场战争的结果是把我掳去。”掳去”这个词暗示着被强制带走,就像战俘被敌军俘虏一样。有时候我们明知道什么是对的,却发现自己身不由己地做了相反的事。这就是保罗所说的被掳去,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这律对认识神的人意味着什么
首先,这让我们保持谦卑。认识到内心善恶交战的现实,使我们不会骄傲自大,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圣洁。我们需要时刻依靠主的恩典,而不是依靠自己的道德努力。
其次,这让我们更深地理解神的恩典。当我们发现自己常常软弱失败的时候,我们就更加珍惜基督的救恩。正是因为我们无法靠自己胜过罪,主耶稣才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
第三,这让我们对其他人更有怜悯。当我们看到别人在罪中挣扎的时候,我们不会论断定罪,而是会体谅和代祷,因为我们知道自己也在同样的争战中。
如何在交战中得胜
虽然这种善恶交战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并非毫无盼望。得胜的关键不在于消除冲突,而在于依靠圣灵的能力。
当恶念涌上心头的时候,我们要立刻转向主,承认自己的软弱,求祂的怜悯和帮助。我们要常常思想神的话,让圣经的真理充满我们的心思意念。我们也要与属灵的弟兄姊妹相交,在团契中得到鼓励和提醒。
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仰望主耶稣。祂道成肉身,也曾在肉身中受试探,却没有犯罪。祂能够体恤我们的软弱,搭救被试探的人。
盼望最终的得胜
这种内心的争战虽然痛苦,但不是永久的。当主耶稣再来的时候,我们的身体也要得赎,那时罪性将完全被除去,我们将完全像祂。
在那荣耀的日子到来之前,我们要忍耐等候,在争战中学习依靠主。这种争战本身也是神塑造我们品格的方式,使我们更加成熟和圣洁。
愿我们都能在这场属灵争战中,依靠主的能力得胜,直到见祂面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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