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神的罪:明知故犯的悖逆
虽然知道神
罗马书1章21节开头这五个字虽然知道神,揭示了不认识神的真相。不是因为无知,而是明知故犯。
“知道”在希腊原文是一个很强的词,不是模糊的听说,而是清楚的认识。保罗说的不是”他们可能听说过有神”,而是”他们确实知道神“。通过所造之物,通过良心的见证,通过理性的推论,人类确实知道有一位创造者。
问题不在头脑,而在意志。不是不能认识,而是不愿意承认。这就是罪的本质:明明知道,却故意违背。
却不当作神荣耀祂
“却不当作神荣耀他“——这是人类最根本的罪。知道神存在,却不把祂当作神来对待。
什么叫”当作神”?就是承认祂的主权,顺服祂的旨意,以祂为中心。但人类的选择是相反的:把自己当作神。我决定什么是对错,我决定如何生活,我决定生命的意义。神存在与否,不影响我的选择。
这不是无神论,而是更深层的悖逆。无神论者说”神不存在”,还算是对真理的错误判断;但罗马书说的这些人知道神存在,却选择不理会祂。这是意志的拒绝,而非理性的错误。
也不感谢祂
“也不感谢他“——不感恩是不认识神的另一个标志。每天呼吸的空气、跳动的心脏、运转的宇宙,都是神的恩典,但人类习以为常,理所当然地享受,却从不感谢。
想象一个孩子,父母供他吃穿、给他住处、送他上学,他却从不说谢谢,反而说”这都是我应得的“。更糟的是,他甚至否认父母的存在,说”这些都是自然产生的“。
这就是人类对神的态度。不感谢,因为不愿意承认欠祂的债。一旦感谢,就承认了祂是施恩者,我是领受者;就承认了生命不属于我,而是祂给的。
三个可怕的后果
当人选择不认识神、不荣耀神、不感谢神,会有什么后果?保罗说了三个:
第一,思念变为虚妄。”虚妄”是没有实质、没有根基、没有意义的意思。离开神,思想就失去了根基。人开始追求虚空的哲学,建立虚假的价值观,活在虚妄的幻想中。
第二,无知的心就昏暗了。不是越来越聪明,而是越来越愚昧。罗马书接下来说:”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为什么?因为拒绝真光,就陷入黑暗。
第三(在接下来的经文中),神任凭他们。这是最可怕的审判:不是神主动惩罚,而是神放手让人按自己的选择去行。结果是道德的沦丧、关系的破裂、生命的败坏。
为何明知故犯?
既然知道神,为什么还要拒绝祂?答案在于罪的本质。
罪不是对真理的无知,而是对权柄的反叛。就像这就是心蒙脂油的后果:看不见眼前的神,人类不是不知道神的存在,而是不愿意接受神的主权。
承认神意味着我不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承认神意味着我的价值观要改变;承认神意味着我必须放弃某些我想要的东西。所以,人宁可假装神不存在。
这不是理性的问题,而是道德的问题。C.S. Lewis说得好:”人不信神,不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是因为想继续犯罪。”
醒悟的开始
但罗马书不只是定罪,也指出了出路。承认自己”虽然知道神却不荣耀神”,这是悔改的第一步。
直到像浪子一样跌到最低点,在猪圈中和猪抢食,才醒悟过来。有时候神让我们经历虚妄的尽头,让我们看见离开祂的生命有多空虚,才会回转。
不认识神的罪,不是无辜的无知,而是有罪的拒绝。但感恩的是,承认罪就是医治的开始。
神说:”你们寻求我,若专心寻求我,就必寻见。”问题不是神离我们太远,而是我们是否愿意转身面向祂。
停止推诿,承认你虽然知道神却不荣耀神。这不是羞耻,而是回家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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