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给长子起名革舜意为我在外邦做了寄居的:革舜: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
出埃及记2:22记载:”西坡拉生了一个儿子,摩西给他起名叫革舜,意思说:’因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摩西娶西坡拉为妻后,神赐给他们一个儿子。摩西给儿子起的名字和所说的话,揭示了他内心深处的感受。
“革舜”(Gershom)在希伯来文中来自”ger sham”,意为”在那里作寄居的”或”异乡客旅”。这个名字不是随意取的,而是摩西对自己身份和处境的深刻认识。
寄居的身份认同
“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虽然摩西甘心和流珥同住,虽然他娶了妻、生了子,但他从未忘记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不是米甸人,而是希伯来人;他不是属于这里,而是暂时寄居。
这个身份认同来自母亲约基别在喂养期间的教导。约基别必定告诉他:你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裔;神与我们的列祖立约;我们有神应许的产业。这些话深深扎根在摩西心中,即使在米甸,他也没有忘记。
心系埃及的弟兄
摩西说”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暗示他的心仍在埃及。虽然他是被迫逃到这里的,虽然他在这里建立了家庭,但他始终惦记着在埃及受苦的希伯来弟兄。
四十岁时他出去探望弟兄,想要拯救他们,结果因血气杀人而失败。现在在米甸,他可能常常想:我的弟兄们怎么样了?他们还在受苦吗?我还能回去帮助他们吗?
给儿子起名”革舜”,就是要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你是寄居的,不要忘记你还有使命未完成。这是一个盼望归回的名字,一个不安于现状的名字。
与亚伯拉罕的对比
亚伯拉罕对赫人说:”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创23:4)。他虽然住在迦南,却知道那地还不是他真正的产业,他要等候神的应许成就。
希伯来书11:13说列祖们”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们所羡慕的是”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来11:16)。摩西继承了这个属灵传统,虽然身在米甸,心却向往神的应许。
寄居不是归属
重要的是,摩西说”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不是”我在外邦安居了”或”我在外邦定居了”。”寄居”(ger)这个词暗示暂时性、不归属感。他有家庭、有工作、有生活,但他知道这不是终点。
这种寄居心态很重要。如果摩西完全安于米甸的生活,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使命,那么四十年后当神呼召他时,他可能不愿意回去。但因为他始终保持”寄居”的心态,当神的时候到了,他就预备好了。
名字的预言性
“革舜”这个名字也有预言性。摩西现在在米甸作寄居的,将来以色列全民族要在埃及作寄居的,再后来他们要在旷野作寄居的,最终才能进入应许之地。摩西个人的经历,预表了以色列民族的经历。
更深一层,神的百姓在地上永远是寄居的。我们在世界上是客旅,真正的家乡在天上。这个主题贯穿整本圣经。
四十年的等候
摩西给儿子起名”革舜”时,他不知道还要在米甸等候多久。实际上,他要等四十年。四十年后,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的哀声达到神面前,神才差派摩西回去。
这四十年的等候不是浪费,而是预备。神要磨掉摩西的血气,教导他牧养的功课,让他学会完全依靠神。当他预备好了,神的时间也到了,拯救才会真正开始。
第二个儿子以利以谢
后来摩西又生了第二个儿子,起名叫以利以谢(Eliezer),意思是”我父的神是我的帮助”(出18:4)。如果说”革舜”表达的是寄居的无奈,”以利以谢”表达的就是对神的信靠。这显明摩西在米甸的属灵成长:从只看到处境的艰难,到经历神的帮助和同在。
今日的应用
摩西给儿子起名”革舜”的经历提醒我们几件事:第一,不要忘记我们在地上是寄居的。无论生活多么安逸,工作多么顺利,家庭多么幸福,我们都不要忘记这不是我们最终的家乡。我们是天上的国民(腓3:20),要羡慕那更美的家乡。
第二,保持”寄居”的心态能帮助我们不贪恋世界。如果我们把地上当作永久的家,就会被世界的事物缠累。但如果知道我们是寄居的、是客旅,就能轻装前行,专心追求神的国。
第三,即使在等候中、在似乎被搁置的岁月里,也不要忘记神的呼召和应许。摩西在米甸四十年,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革舜”这个名字天天提醒他:你是寄居的,总有一天你要回去。
第四,给儿女起名、教育儿女时,要传承属灵的身份认同。摩西的儿子每次被人叫”革舜”,就会想起:我的父亲是寄居的,我们不属于这里。这种属灵传承极其重要。
愿我们像摩西一样,在地上过寄居的生活,心却向往天上的家乡。不要在世界安家,而要等候神的呼召,预备好随时回应祂的差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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