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神迹是什么性质的见证
主耶稣在提到施洗约翰的见证之后,立刻说:「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这个更大的见证,不是另一个更有名气的人,而是父交给祂要成就的事——就是祂所做的一切工作。神迹,是父在儿子身上所做的见证。
「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神迹的来源
主在整卷约翰福音里,从来不把神迹当作自己的能力展示。在约翰福音五章十九节,祂说:「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在五章三十节,祂说:「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这不是在贬低自己,而是在揭示一个真实的神学结构:神迹不是耶稣作为独立个体的表演,而是父透过子所做的工作。换句话说,每一个神迹,都是父神亲自做出的一个声明:「这是我所差来的那一位。」
在必士大池旁,那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站起来走路——这不只是一个医疗事件,这是父神亲自开口说话。三十八年无法行走的腿,在主的一句话之后立刻恢复,这背后的能力,来自创造宇宙的那位。
神迹见证的力量:针对这些控告者的意义
那些控告耶稣的犹太领袖,无法否认这个神迹。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真的得医治了,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他们能争论的,不是神迹有没有发生,而是发生在安息日这个时间点——他们用规条来遮掩他们对神迹本身的回避。
主的论证在这里有一个很严密的逻辑:你们自己也承认那个人得了医治,你们也无法解释那能力从哪里来。那能力,就是父的见证,就是父在说:这是我所差来的。你们若真认识父,就必认出这见证。
「成就的事」:不只是神迹,是整个使命
「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这个「事」不只是指个别神迹,而是主整个地上的使命——祂的传道、祂的受苦、祂的受死、祂的复活,都是父交给祂成就的事。在约翰福音十七章四节,主在最后的祷告里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祢,祢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最终的成就,是在十字架上。那位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不是失败者,而是完成了父所交托之使命的那一位。那件事,也是父对祂身份的见证——因为若不是神,怎能用死亡胜过死亡?
对今天的我们:我们如何面对这个见证
神迹的见证,今天依然在圣经里完整地记录着。你不必亲眼看见才算数,因为那些亲眼看见的人,有许多依然不信。问题从来不是证据,是心。
主已经摆出了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圣经里记载的每一个神迹,都是父在对你说:「这是我所差来的,你信不信?」那位三十八年瘫痪者站起来行走的故事,不是一个历史奇闻,而是一个针对你我的问题:你愿不愿意站起来,跟从这位使人得医治的主?
如果父的见证没有进入你的心,如果你心里没有神的爱,再多的神迹记录也只是历史资料。然而若你心里有一点点渴望,那渴望本身,可能就是父在做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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