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给我做见证我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父神的见证从何而来
主耶稣在三十一节刚说完「我若为自己做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紧接着就说:「另有一位给我做见证。」这「一位」是谁?从上下文来看,主在三十七节明确说到:「差我来的父,也为我做见证。」这里的「一位」,就是天父。
「另有一位」的份量
这句话有一种极深的从容在里面。主不慌不忙,不急于自我辩护。祂说:有一位给我做见证——不是多人,不是人群的掌声,不是宗教权威的背书,而是那一位。祂是谁?祂是差主来的那一位,是天地的创造者,是以色列人自幼敬拜的那一位神。
对于那些控告耶稣的人来说,这句话应当是最难反驳的。他们自称认识神,自称是神的子民,自称忠实于摩西的律法。但主说:就是你们所说认识的那位神,祂为我做见证。你们若真认识祂,就必认出我。
父神的见证透过哪些方式显明
在这段经文里,父神的见证至少透过以下几个层面显明:
首先是神迹。三十六节说:「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站起来走路——这不是人能做的,这是父在儿子身上做的工。那些神迹,是父的见证。
其次是圣经。父透过旧约的先知、律法、献祭制度,将一切都指向要来的那一位。查考圣经,就是在聆听父的见证——前提是,你愿意听见。
第三是约翰福音一章三十二至三十四节里记载的洗礼时的鸽子与声音:「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父神亲自在众人面前开口,这是最直接的见证之一。
「我也知道」:一种不需外人认可的确定
主说:「我也知道他给我做的见证是真的。」这种「知道」,是主与父之间那种不依赖他人认可的直接关系。祂不需要等别人告诉祂父是否认可祂,祂直接知道。
这让人想到一件事:一个真正认识父神的人,不是透过宗教身份认识祂的,而是透过直接的关系。那些控告耶稣的人,手握律法,却没有这种「知道」;他们知道规条,却不认识那位给出规条的神。
这也是对今天的我们说的。一个人可以在教会里坐了许多年,可以背出许多经文,但「知道」父神,是另一回事。那种「知道」,是当你来到主面前,你知道祂接待了你;是当你跌倒,你知道祂没有离开你;是当证据不够充分的时候,你依然在祂里面。
见证是真的,你如何回应
主说父的见证是真的,这是无可推翻的。主不靠自己的话作自我推销,祂把最大的权威摆在你面前。问题是,祂的道有没有存在你心里?
那位给主做见证的,今天仍在做见证——透过这些话语,透过这一篇文章,透过任何一次你认真打开圣经、认真听见这些话语的时刻。见证已经给出,你的回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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