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福音的代价与动机:一千万与十两的比喻
我传福音时,是在不认识的人中间。告诉人”你是个罪人”会让人不舒服,被人拒绝会让自己不舒服。但是我的性命已经是神所赐的了,我一千万银子的债都已经被神豁免了,这十两银子(被人嘲笑、诅咒)的代价,我怎么敢不付?
一千万银子的债:我们被免的恩典
主耶稣说了一个无情仆人的比喻。一个仆人欠主人一千万银子,这是什么概念?一千万银子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16万年的工资,是绝对无法偿还的天文数字。
这就是我们在神面前的光景。我们的罪债不是努力一下就能还清的,不是多做几件好事就能抵消的。诗歌说得对:”流泪有何用,功行有何效?“我们所有的眼泪和努力,在这笔巨债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
但是,主人动了慈心,把他的债都免了。不是减免一部分,不是分期付款,而是完全免了。这就是福音:神不是要我们还债,而是要免我们的债。我们本该下地狱,却被救到天堂。我们本该永远与神隔绝,却被收纳为儿女。
十两银子的债:传福音的代价
但这个被免了一千万银子债的仆人,出去遇见一个欠他十两银子的同伴。十两银子是什么概念?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三个月的工资,虽然不算小数目,但相比一千万银子来说,简直微不足道。
传福音的代价就是这十两银子:
被人嘲笑:”你这个迷信的人!”被人拒绝:”别跟我说这些!”被人诅咒:”你们这些基督徒最假了!”被人看不起,被人疏远,被人当成异类。
面子的损失,关系的紧张,甚至工作的影响。这些确实是代价,确实让人不舒服。但是相比神为我们付的代价,这算什么?
为什么怎么敢不付?
无情仆人的问题不在于他要求同伴还债,而在于他忘记了自己被免的恩典。当我们明白神为我们免了多大的债时,传福音就不再是选择题,而是理所当然的回应。
我的性命已经是神所赐的了。我本来的归宿是那阴间,但神把我救到天堂。我本来应该永远承受神的愤怒,但现在却成为他所爱的儿女。既然连命都不是自己的,还怕什么面子?
不是我们要做英雄,而是我们没有选择。就像诗歌说的:”若非神怜悯,灭亡怎能逃?“既然我们是靠怜悯得救的,怎能不把这怜悯告诉别人?
性命的主权决定行为的逻辑
关键问题是:我的生命属于谁?如果还是属于我自己,那传福音确实是一件需要考虑得失的事。但如果我的生命已经属于神,那一切的计算逻辑都改变了。
不再考虑自己的得失,而是考虑神的荣耀。不再考虑别人怎么看我,而是考虑神怎么看我。不再考虑这样做对我有什么好处,而是考虑这样做是否合神的心意。
诗歌说:”前我因有罪,不敢近神,现今是个罪人蒙主恩!”从”不敢近神”到”蒙主恩”,这个转变不是我们努力得来的,完全是神的怜悯。既然是神的怜悯救了我们,我们怎能不把这怜悯分享出去?即使分享时会遇到拒绝和嘲笑,我们也要坚持说出真相。
一千万银子的债被免,十两银子的代价怎么能不付?当我们真正明白这个比例时,传福音就不再是负担,而是理所当然的感恩回应。无论是在基督徒中间还是向世人传福音,这都是我们的责任和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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